2018年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教師招聘公告(第二次)【180人】
我縣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擬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共180名,其中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崗位直接進行面試73名,其它需要進行筆試的學科教師崗位107名(各招聘具體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師職業(yè)道德;政治思想表現好,專業(yè)知識扎實,有獻身新田教育事業(yè)的強烈愿望,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能力。
4.18周歲以上(2000年7月3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初級職稱獲得市級榮譽稱號者(如市級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或具有中級職稱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者(如全國教學競賽獲獎者,省特級教師、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或在本專業(yè)已取得明顯成果的優(yōu)秀教師或專家且具有中學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我縣公辦學校或公辦幼兒園累計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臨聘人員報考農村小學語數教師,學歷可放寬至中專及以上;具有初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組織或參與非法組織的;
3.近3年內受到過黨(團)紀嚴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紀記過以上處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8.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本縣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9.本縣在編在崗教師及招聘錄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國家規(guī)定不得招錄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方法步驟
(一)發(fā)布公告
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新田縣政府網、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新田教育網等媒體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公開招聘現場報名形式,可委托他人到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新田縣教育局機關大院內(電話:0746—4716766),報名時間為2018年7月29——31日。
2.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明、學歷證及學信網上打印的電子學歷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持《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個人簡歷等報名相關材料;符合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在我縣公辦學;蚬k幼兒園累計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臨聘人員報名時,需要提供本人1年的工資發(fā)放名冊復印件(每學年6月份和12月份的工資發(fā)放名冊,學校蓋章、校長審核簽字)等相關材料。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與中小學教育科目相關的專業(yè)統(tǒng)稱師范類專業(yè)。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公開招聘簡章》及相關職位的資格條件,并對所報考單位的工作職責、性質、內容及所在地域、環(huán)境、條件等情況進行適當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報考。一旦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即不得無故、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核和錄用資格,以免浪費考試資源。
(4)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新田縣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明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4.報考人員或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報名及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相關職位專業(yè)綜合知識,其中初中職位為該學科高中、初中知識各占50%,小學職位為該學科初中、小學知識各占50%,鄉(xiāng)鎮(zhèn)公辦幼兒教師為幼教基礎理論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由新田縣教育局按程序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機械加工、汽車維修、食品監(jiān)測與加工、環(huán)境保護、醫(yī)衛(wèi)、電子技術、心理學、鄉(xiāng)鎮(zhèn)公辦幼兒園教師最低開考比例為1:3,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技術、小學語文、小學數學最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4.筆試成績公布與查詢:筆試后一周內在新田縣人民政府網、新田教育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對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三日內由本人書面申請復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試
1.需要筆試的崗位
(1)根據筆試成績,面試人數與各職位招聘名額按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按比例名額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則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全部參加面試;同時,最低開考比例為1:2的職位筆試成績需達到該科參考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因各種原因,導致出現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等額或差額的情況,有可比成績的,考生相同科目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同試卷)參考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沒有可比成績的,筆試成績須達60分方可進入面試。
(2)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試教,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教時間為10分鐘,采取先備課后試教的方式。面試內容為所報學段的相關學科我縣2018年上期使用的教材內容,小學為四年級,中小學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為初中二年級,高中(含職高)為一年級。
(3)鄉(xiāng)鎮(zhèn)公辦幼兒園教師面試內容為試教和才藝表演,分值各占50分;時間分別為10分鐘和5分鐘;試教內容在面試前抽簽決定,才藝表演內容由本人在彈、唱、跳、講、畫中任意選擇一項。其中彈奏的器樂為鋼琴、風琴或電子琴,自備曲目;唱為自備歌曲一首進行清唱;跳為自選舞蹈一段,自備U盤、服裝和道具;講為自選題目講故事、朗誦、演講;畫為根據評委要求的主題作畫,作畫工具自備。
2.直接進入面試的崗位
面試方式為試教,分值為100分;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教時間為10分鐘,采取先備課后試教的方式。試教內容為所報學段的相關學科我縣2018年上期高一、初二使用的教材內容。試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準備。
3.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合成
1.需要進行筆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兩位小數。同一職位按比例名額末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若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以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因各種原因,導致出現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等額或差額的,面試須達到70分(總分100分),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2.直接進行面試的崗位
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實施辦法執(zhí)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疾旖Y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綜合材料。
(八)遞補
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根據缺額按面試(直接進入面試)或綜合成績(需要進行筆試)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等額遞補一次。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新田政府網、新田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報批與備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一周內將《事業(yè)單位人才招聘人員備案表》報人事編制等部門審核、備案。
(十一)聘用
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員權利和義務
1.聘用人員編制屬于事業(yè)編制,被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2.聘用人員在新田教育系統(tǒng)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五、其他事項
1.教師招聘工作在人大、組織、紀委(監(jiān)察)、編辦、人社等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并發(fā)布公告。
2.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3.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部門發(fā)布的有關信息,因本人原因影響其招聘考試結果的,由本人自行負責。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招聘所需經費由縣財政列支。
6.其他未盡事宜,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7.舉報或投訴電話:縣紀委(0746-4712255)
縣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746-4714990)
招聘咨詢電話:縣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附件下載>>>
2018年新田縣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急需緊缺專業(yè)技術人才職位表免筆試 (1).docx
新田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