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昌市教育局《2012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南昌市中小學(幼)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區(qū)中小學招聘教師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2年8月5日(星期天)9:00至 17:00
地點: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江西桑海開發(fā)區(qū)管委會院內一號樓三層中型會議室。
二、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以省人事廳網和省教育廳網公告的入闈和調劑入闈我區(qū)招聘教師的名單為準。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一式3份),并按順序進行整理和裝訂(提供目錄):
1、2012年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報名表(由考生進入網報系統(tǒng)進行打印并親筆簽名);
2、有效身份證;
3、教師資格證(2012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即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測試);
4、畢業(yè)證;
5、學位證(僅限于報考崗位規(guī)定需提供者);
6、學歷認證報告(僅限于學歷在網上無法查詢者,請此類人員自行提前到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洪都北大道96號,電話0791-88556969]出具認證報告);
7、職稱證書(按報考崗位規(guī)定要求提供,崗位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不裝訂);
8、在職在編教師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的證明(民辦或私立學校教師須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在公立學校代課人員請學校在證明中明確是否是代課教師及代課起止時間),如不能提供,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9、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1)。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規(guī)定時間(2012年8月5日下午17:00之前)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逾期或未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2、凡與《江西省省2012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3、南昌市2012年中小學(幼)教師招聘面試報名登記表(附件2,填好個人資料部分,4A紙打印一式三份)
南昌市人保局網 http://hrss.nc.gov.cn
桑海網 http://www.jxsangha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