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指標及具體崗位
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招聘條件的應、往屆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和符合招聘條件的公職人員(不含秦皇島市直及各縣區(qū)在職公辦教師)均可參加應聘。
指標及崗位:共計100名。招聘學段及指標為:學前20名、小學60名、初中20名。各學科崗位報考人數(shù)和招聘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3:1時,經(jīng)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或調整招聘崗位。具體指標及崗位如下:
學段 |
學前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物理 |
政治 |
信息 |
合計 |
學前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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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20 |
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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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10 |
6 |
5 |
5 |
|
|
4 |
60 |
初中 |
|
4 |
4 |
4 |
|
|
|
4 |
4 |
|
20 |
合計 |
20 |
19 |
19 |
14 |
6 |
5 |
5 |
4 |
4 |
4 |
100 |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教師資格要求。報考學前教育、小學、初中教師崗位的需具有對應或高于所報考學段的教師資格;
5.學歷要求。報考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人員要求初始學歷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yè)必須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對口;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昌黎籍考生要求初始學歷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非昌黎籍考生要求初始學歷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人員要求初始學歷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受到黨政紀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未結案的;
4.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三、報名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2017年7月31日—8月4日在《昌黎日報》、昌黎電視臺、昌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昌黎教育”專題專欄)和“昌黎教育”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fā)布。
(二)報名。報名時限4天,2017年8月3日至8月6日,上午時間為9:00—11:30,下午時間為2:30—5:00。報名地點在昌黎縣星耀廣場三樓。報名時需由本人到指定報名地點、按招聘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一份(從昌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昌黎教育”專題專欄,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政審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還須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jszg.edu.cn),進入“證書驗證”頁面,打印證書驗證網(wǎng)頁一份。證書在網(wǎng)上未能認證成功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認定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合格證書、尚未參加體檢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到昌黎縣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參加體檢后,帶體檢報告、筆試和面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前來報名,并登陸“中國教育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ntce.cn/),進入“合格證查詢”頁打印合格證明一份;
5.在縣級及以上人才市場人事代理的畢業(yè)生,需由人才市場出具人事代理證明和畢業(yè)生報到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并由開具人簽字);
6.已就業(yè)的公職人員需帶本縣(區(qū))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一份(寫明本人是干部身份等基本情況,個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同意報考的意見)。
7.2016年昌黎縣招聘的“支教志愿者”,須提供由昌黎縣教育局審批的《昌黎縣2016年支教志愿者(期滿)考核登記表》。
(三)報名資格復審、發(fā)放準考證。通過復審的考生于2017年8月9日上午8: 30—11: 30,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到昌黎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后續(xù)相關信息均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昌黎教育”專題專欄)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及相關人員注意網(wǎng)上查詢。
四、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總成績?yōu)楣P試和面試成績之和(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不予錄。
(一)筆試。筆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所報學科知識的掌握情況。學前教育專業(yè)考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專業(yè)的大、中專內容及教育部印發(fā)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的相關內容;報考小學、初中各學科的考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對應的高考內容,非高考科目(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考試內容為本專業(yè)相關內容。
筆試時間: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8月12日,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昌黎教育”專題專欄)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加分因素。參照河北省《關于做好2017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對我縣2016年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支教志愿者”,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
(三)面試。根據(jù)各崗位招聘指標,按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指標2:1的比例,依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均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昌黎教育”專題專欄)另行通知。
面試按不同學科分為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學科的,除進行說課外還須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報考其他學科的只進行說課。
1.說課。說課內容,小學和初中學段均為初中階段相關學科內容,報考學前教育的為本學段相關學科內容。說課時間均為10分鐘。
2.專業(yè)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本專業(yè)基本技能和專業(yè)特長,測試時間根據(jù)學科特點分別確定。
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包括繪畫、講故事、彈唱及舞蹈。繪畫技能在說課前統(tǒng)一進行測試,時間為30分鐘。說課結束后進行講故事、彈唱及舞蹈展示,時間為10分鐘;
報考音樂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包括視唱、彈唱和專業(yè)特長展示(舞蹈、樂器等),時間為10分鐘;
報考體育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為體育相關基本技能,時間為5分鐘;
報考美術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為命題繪畫,繪畫技能測試在說課前統(tǒng)一進行,時間為90分鐘;
考生按學科崗位分組參加面試。先由考生在候考室抽簽,確定參加上下午面試的人員,下午面試人員抽簽后退場。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再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號,各場一號考生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抽取面試題(說課題目)進入備課室備課(以后各考生以此類推),由工作人員和縣紀檢監(jiān)察人員監(jiān)督,實行封閉管理,避免考生之間交流。面試時由工作人員負責接、送考生到指定考場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組織退場。
面試評委從外地聘請,面試時當場為考生打分,并當場公布。然后由面試考場核分員當場核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評委的分數(shù)相加求平均值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昌黎教育”專題專欄)公布,同時公布擬進入下一步考核人員名單。
(四)考核。按照招錄學科崗位與招聘指標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考核人員人選,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核?己酥饕疾鞌M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情況。
(五)體檢?己撕细袢藛T進入體檢。體檢按照《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者,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確定人選、公示。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和體檢結果,在縣紀檢監(jiān)察人員監(jiān)督下,確定擬招聘人選并上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經(jīng)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將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名單統(tǒng)一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昌黎教育”專題專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
(七)手續(xù)辦理及錄用選崗。對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昌黎縣教育局負責辦理聘用手續(xù)。擬招錄人員從教育局公布的崗位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擇崗位,如出現(xiàn)考生自動放棄選崗,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對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筆試、面試合格證書、尚未下發(fā)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限1年內完成教師資格認定,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關待遇。
1.新招聘的編外教師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2.新招聘的編外教師在所錄用單位至少工作5年,5年內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3.新招聘的編外教師人事檔案由昌黎縣勞動力人才服務管理中心實行人事代理。工資參照我縣在編教師工資標準執(zhí)行。養(yǎng)老保險按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其他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參照在編教師標準繳納。教師職稱評定參照省人事廳《河北省流動人員評聘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辦法》(冀人發(fā)[1998]168號)執(zhí)行。
五、組織領導
為保證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專門成立昌黎縣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昌黎縣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室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成立招聘工作監(jiān)督小組,成員由縣紀檢監(jiān)察和縣教育局紀檢人員組成,負責全程監(jiān)督整個招聘工作。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行風監(jiān)督員等相關人員全程參與監(jiān)督。
六、有關要求
(一)應試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條件報考,所持證件和證明材料應真實、有效,通過資格審查或考核發(fā)現(xiàn)應試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規(guī)定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后果由本人自負。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及選崗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被聘用的教師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完相關手續(xù),逾期不能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該崗位依次遞補。對在招聘過程中偽造證件、證明騙取報名資格或在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以及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切實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實行回避制度,即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應當回避。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三)在整個招聘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嚴肅紀律,嚴格程序,從根本上杜絕和消除一切人為因素干擾,努力營造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考試競爭環(huán)境,樹立遵規(guī)守紀的良好形象。
電話咨詢:0335—2038359
附件: 1.昌黎縣2017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報名表
2.昌黎縣2017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需提交材料的說明
3.昌黎縣2017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個人信息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