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2017年公開選調低學段教師到高學段學校任教工作方案
為充實我縣普通高中、城鄉(xiāng)初中師資力量,營造公平競爭環(huán)境,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調本縣低學段教師到高學段學校任教。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名額和報名條件
(一)選調名額及對象范圍
從全縣初中、小學選調10名教師到寧師中學任教,其中語文1名、數(shù)學2名、英語2名、生物3名、歷史2名。
從農村小學選調10名教師到農村初中任教,其中選調到對坊初中2名(英語2名)、黃石初中2名(語英各1名)、黃陂初中1名(數(shù)學),選調到肖田初中部1名(英語)、小布初中部1名(語文)、蔡江初中部1名(數(shù)學)、釣峰初中部1名(語文)、安福初中部1名(數(shù)學)。
從縣城小學選調10名教師到縣城初中任教,其中選調到二中3名(語數(shù)英各1名)、三中3名(語數(shù)英各1名)、河東初中部2名(語數(shù)各1名)、八中初中部2名(語數(shù)各1名)。
(二)報名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師德高尚,有事業(yè)心、責任感,作風正派。
2.我縣初中、小學在編在崗,教齡滿5年以上(含5年,即2012年9月31日前參加教育工作)。在我縣服務的“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的服務期計算教齡。
3.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每年合格及以上,績效考核等次至少有一次良好及以上。
4.取得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學段及以上專業(yè)對口的教師資格證。
5.報名對象為縣城初中、縣城小學教師者須有一學年及以上在鄉(xiāng)鎮(zhèn)中學或鄉(xiāng)鎮(zhèn)小學實際工作經(jīng)歷;報名對象為農村小學教師者須有一學年及以上在寧都縣村小學的實際工作經(jīng)歷。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guī)定年限或因計劃生育等各種問題正在立案審查者。
(2)有重大疾病,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者。
(3)本學年(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6月20日)請病假、事假累計3個月以上(含3個月)者。
二、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報名截止時間為6月30日下午6:00,逾期不受理。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材料:
(1)《寧都縣2017年公開選調本縣低學段教師到高學段學校任教報名登記表》(交一份)。在寧都政務網(wǎng)自行下載、填寫,A4紙打印。編制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并蓋章。編制所在學校與工作所在學校不一致的,兩個單位都必須簽署意見并蓋章。
(2)《教師個人信息》紙質件一份。該材料由教師本人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自行導出,用A4紙雙面打印,登記信息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真實的,一律作無效處理。
(3)居民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
4.其它要求:不兼報學校,不接受委托報名和網(wǎng)上報名,免收報名費,報名者(以下簡稱“考生”)需現(xiàn)場照相以制作面試準考證。
5.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崗位數(shù)之比未達到2:1的學科崗位,其崗位數(shù)作相應調減或取消。
(二)資格審查
1.由縣教育局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教齡以教師個人檔案記載為準,學歷等證件以原始證件為準。
2.考生需將報名表、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依次疊放交給工作人員審查。
3.資格審查從報名時間開始,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
(三)筆試
1.筆試時間、科目、分值:
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學科文化專業(yè)知識與新課標及教案分析綜合卷。筆試總分滿分200分。
2.筆試地點:寧都中學。
3.筆試內容范圍及分值:
高中學段選調筆試以現(xiàn)行普通高中教材為主,文化專業(yè)知識占100分,學科新課標占60分,教材分析占40分。
初中學段選調筆試以現(xiàn)行初中教材為主,文化專業(yè)知識占100分,學科新課標占60分,教材分析占40分。
4.考生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準考證由考生登陸寧都政務網(wǎng)自行打印。網(wǎng)絡打印筆試準考證具體辦法將于7月10日前后在寧都政務網(wǎng)公告。
5.面試入闈人數(shù)確定。入闈人數(shù)與學科崗位人數(shù)之比為2:1。按筆試得分,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比例確定入闈名單,入闈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入闈。
6.筆試成績與面試入闈名單公布。7月18日公布于寧都政務網(wǎng)。
7.筆試成績申請查分時間。7月20日,下午6:00前考生憑準考證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申請登記查分。7月21日下午6:00前在縣教育局公務公開欄(辦公樓一樓)張貼公布查分結果。
(四)面試
面試時間2017年8月上旬、地點寧都中學、形式說課、總分滿分100分,具體安排詳見面試方案(筆試后在寧都政務網(wǎng)公布)。
(五)選調人員確定
1.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面試不合格,不予選調。
2.選調總成績計算辦法。選調總成績=筆試總分÷2×0.3+面試總分×0.7。
3.同分情況排名處理。總成績相同考生須按下列次序確定排名:(1)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2)面試成績相同的,第一學歷高者優(yōu)先;(3)面試成績、第一學歷都等同的,教齡長者優(yōu)先。
4.確定選調名單。按選調總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各崗位學科擬選調名單。
5.公示選調名單。8月10日前后公示于寧都政務網(wǎng),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考生被舉報弄虛作假、考試舞弊,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當事考生3年內不得報名選調考試,參與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6.辦理調入手續(xù)。時間、辦法將于選崗后另行公告于寧都政務網(wǎng)。
三、其他
本方案解釋權歸寧都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寧都縣2017年公開選調本縣低學段教師到高學段學校任教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