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教育局
關于2017年第一期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市直學校對工作人員的需求,不斷優(yōu)化人員結構,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2006年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6號令)、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衢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衢委辦〔2007〕90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fā)《衢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緊缺專業(yè)、特殊崗位認定和優(yōu)秀人才外招辦法(試行)的通知》(衢市人勞公〔2008〕148號)和《關于〈衢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衢市人勞公〔2011〕8號)精神,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現(xiàn)就2017年第一期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jù)各學校申報需求,經審核,2017年第一期市直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4人(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的范圍
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戶籍不限。
2.社會人員招聘:戶籍不限。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本科所學需為師范類對應專業(yè)或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和國外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中小學教師報考取得錄用通知書后,在2017年暑假期間辦理錄用手續(xù)。
三、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2.愿意履行教師義務,遵守紀律,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1年5月19日后出生;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6年5月19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工作經歷或教學經歷是指在2017年7月30日前累計的工作或教學經歷年限。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捎冒磫挝话磵徫坏霓k法,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017年5月8日由市人力社保局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衢州教育網(網址:www.qzedu.net)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7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衢州市實驗學校(地址:衢州市講舍街26號)。
2.報名者需帶材料:
1)《衢州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2份);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憑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
5)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教師資格證、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原件)等;
6)一吋免冠近照3張。
3.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guī)定,報考者原具有相應的技術職稱,應聘相應崗位,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4.根據(jù)浙財綜字費[2007]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三)資格審查
市教育局根據(jù)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fā)放準考證。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本次招聘按1:3比例開考,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考計劃將相應核減,報名人數(shù)少于3人的不予開考。
核減指標數(shù)屆時將向社會公告。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生憑報名費發(fā)票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市教育局111辦公室領取(荷花三路28號2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