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杭一中專項公開招聘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公告
為充實上杭一中年輕教師隊伍,儲備優(yōu)質師資,增強教師隊伍整體活力,根據《上杭縣人民政府批轉縣教育局等單位關于2017-2018學年中小學(含幼兒園、職業(yè)中專)教師增補工作意見的通知》(杭政綜〔2017〕60號)及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上杭一中2017年專項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計劃,現就2017年上杭一中專項招聘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招聘4人,其中:數學教師1名、英語教師1名、物理教師1名、生物教師1名。
二、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有相應學科的理論基礎知識。
3.符合各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要求(詳見附件《上杭一中2017年專項公開招聘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職位表》)。
4.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7年4月28日前(含4月28日,下同)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放寬至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學位須為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所對應學位,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其補充規(guī)定)。
6.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各職位的最高年齡以《上杭一中2017年專項公開招聘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其中: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6年4月28日至1999年4月28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計算。
(二)報考人員其他相關要求: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分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的學歷(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證書,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上述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查詢認證(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yè)”便捷查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yè)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的學歷(位)報考。
2.“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蚩蒲性核、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3.招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7年)“××類”下所有專業(yè)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可登陸http://sy.fjkl.gov.cn/查找)。
4.國有單位正式在職人員(含試用期內)報考,屬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報考者,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征得縣(市、區(qū))組織或人事行政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屬國有企業(yè)或其他國有單位的報考者,須征得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的上一級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須征得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不得報考的對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以及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紀等被辭退或受擅自離職處理后未達到重新錄聘用最低年限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含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現為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除報考逆向編制性質事業(yè)單位職位(即財政撥補或經費自給事業(yè)編制人員報考財政核撥事業(yè)單位職位、經費自給事業(yè)編制人員報考財政撥補事業(yè)單位職位)外,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28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上杭一中校辦室,聯系電話:0597-3842435、0597-3998928、13850671663;個人簡歷投遞郵箱:zjq3119@163.com、lth663@163.com。
(二)提供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以及各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報名。
3.國有單位正式在職人員報考的,如屬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和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所在縣(市、區(qū))組織或人事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可在《報名登記表》相應欄內簽署意見并蓋章,下同);如屬國有企業(yè)或其他國有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有人事管理權的上一級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經上杭一中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填寫《上杭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考生可從上杭縣公務員局網站的下載中心下載,網址為:http://www.shrs.gov.cn,統一按A4紙格式單張打印樣表)。
5.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考試準考證)。
6.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類畢業(yè)生須提供與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簽訂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