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白云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簡章》規(guī)定,經資格復審,現(xiàn)就試教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試教時間:2012年7月7日(上午7:30準時到達指定考場候考室集中,遲到30分鐘則不得參加試教)。
二、試教地點:白云二中(地址:白云區(qū)育才路33號)。
考生必須同時持《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方能參加試教。
三、試教方式:試教采取課堂教學,現(xiàn)場講課的方式。按抽簽順序號,現(xiàn)場準備60分鐘后進行。講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四、紀律要求: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筆記、紙張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已隨身攜帶的要按工作人員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點(通訊工具要關閉電源),否則,無論是否使用,都將按作弊處理,當場取消試教資格。
白云區(q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