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在編在崗(在本校區(qū)內任教),城區(qū)外(不含慎城鎮(zhèn))現任教學人員(含我縣2009年招聘的特崗教師)。
(一)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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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縣在編在崗(在本校區(qū)內任教),城區(qū)外(不含慎城鎮(zhèn))現任教學人員(含我縣2009年招聘的特崗教師)。 二、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 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執(zhí)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初中崗位: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報考小學崗位:國民教育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學科 學校 |
語 文 |
數 學 |
英 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息 |
合計 |
三中 |
6 |
3 |
5 |
3 |
1 |
2 |
4 |
3 |
1 |
0 |
1 |
0 |
1 |
30 |
五中 |
7 |
7 |
7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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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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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1 |
30 |
實驗小學 |
7 |
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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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
3 |
30 |
管仲小學 |
1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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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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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1 |
10 |
四、報名
(一)時間:2012年6月18日---2012年6月22日;
(二)地點: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城北新區(qū));
(三)提供材料:畢業(yè)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潁上縣2012年選調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下載);
(四)每科設崗數與報考人數應在1:3以上,否則,相應削減或取消該學科崗位數,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五)程序
1、資格審查;
2、考生交費90元;
3、電子采像:報名者持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現場電子采像;
4、提交報名材料:現場交報名材料,不按要求提交者責任自負。
五、考試
(一)內容: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其中專業(yè)知識90分,主要考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綜合知識10分,考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等;
(二)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2年7月3日—4日,縣行政服務大廳一樓。
六、驗證、考查
(一)驗證:對證件有異議者,進行查驗,驗證不合格者,取消其參選資格,并追究其責任;
(二)考查: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劃定考查人員(總分相同時,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再相同者,學歷高者、任教時間長者優(yōu)先);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不能確定為考查對象?疾楣ぷ饔煽h選招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主要審查應聘者的學籍、證件、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執(zhí)行計劃生育政策及遵守國家法律等情況。如考查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查對象(只遞補一次)。
七、調動聘用
考查合格者,選調到相應單位任教,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八、公示
選調工作程序、結果及時在潁上教育信息網公示,接受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4412871(縣監(jiān)察局)
4410338(縣人社局)
4432616(縣教育局)
九、本公告由潁上縣教師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潁上縣2012年選調教師資格審查表.doc
潁上縣教師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