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麻江縣面向全國公開引進教育名師實施方案
為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麻江縣2015年引進名校長教育名師實施方案》(麻黨辦發(fā)〔2015〕114號)精神和麻江中學實際情況,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國引進教育名師2名(高中物理、數學教師各1名)。為做好此次引進教育名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引進教育名師工作由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引進崗位
教育名師2名(高中物理、數學教師各1名)。
四、引進教育名師待遇
實行教育名師年薪制,預聘期1年,基本年薪10萬元,預聘期結束考核合格,獎勵年薪5萬元。正式聘用后,年薪20萬元(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和其他各種津貼)。任職期間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退休后與縣內退休教師享受同等待遇。按照《中共麻江縣委關于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全面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麻黨發(fā)〔2012〕13號)有關“采取柔性方式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分別按不少于120平方米的標準享受租房補貼或提供住房”的規(guī)定,聘期內為引進教育名師無償提供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在麻江縣工作滿10年且經考核合格,轉為獎勵。
五、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教育名師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且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從事高中物理教學、數學教學工作5年以上且在近5年內有兩次及以上任教高三畢業(yè)班的經歷;
4.具有國家級名師、省級教學名師、特級教師、國家級骨干教師條件之一;
5.男性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5年8月6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過45周歲(1970年8月6日以后出生)。
6.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聘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六、報名和資格審查
此次引進教育名師按發(fā)布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談、專業(yè)測評)、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通過麻江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引進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本次引進教育名師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站為麻江縣人民政府網。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6日至8月18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麻江縣公開引進普通高中教育名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一樓)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報考者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畢業(yè)證書》、《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高中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其他獲獎證書、證明材料;
4.《貴州省麻江縣引進教育名師報名登記表》1份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
報考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報考者填寫的《報名表》,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和同志簽署意見,并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資格。經資格審查后,無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的,該崗位取消。
(三)考試。
考試工作由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均隨時取消其資格。
(四)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工作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下麻江縣教育和科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yī)院進行,由指定的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對于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體檢人員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體檢人員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人員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和復查醫(y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人員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工作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檢查的,由原體檢醫(yī)院與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下達后,體檢人員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由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以其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通過查閱檔案資料、走訪、座談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yè)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權限,經用人單位審定,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聘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5.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六)預聘期。
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麻江縣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與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在本次引進教育名師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程序和條件依次遞補。
七、其他事項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發(fā)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麻江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因報考人員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負。
八、紀律監(jiān)督
(一)對違反公開引進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本次引進教育名師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并經查實報考人員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二)本次引進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九、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是本次公開引進教育名師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2823711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
監(jiān)督電話:0855—2622309麻江縣紀委監(jiān)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