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2016年下半年,重慶市委機關服務中心等77個市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89名,重慶圖書館等2個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3名(詳見招聘簡章)。
現(xiàn)予公告。
附件:重慶市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重慶市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guī)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方針,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共有重慶市委機關服務中心等77個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89名(其中,考試招聘285名,詳見附件1;考核招聘304名,詳見附件2);重慶圖書館等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3名(詳見附件3)。
其中,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應聘者不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直接到招聘單位參加相關考核。報名時間和考核等相關事宜,請查詢附件2或咨詢招聘單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工作經歷有關事項
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及以下單位工作過的,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退役士兵應聘的,其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11日。
(四)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11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0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五)專業(yè)審核有關事項
參照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yè)目錄以及《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審核報考專業(y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分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
(一)網上報名
職員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公共科目及職員崗位專業(yè)科目報名全部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6年8月12日9:00至8月17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各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6年8月19日24: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或單位,聯(lián)系電話見附表)。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6年8月21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_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5.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shù)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6.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6年9月5日9:00起至9月9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現(xiàn)場報名
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專業(yè)科目報名一般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及地點詳見附件。
五、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測試及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