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擬錄用人員公示暨簽約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2017年蘭溪市教育局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2017年蘭溪市教育局下屬職業(yè)學校人才引進公告》,經考試、體檢等程序,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及人才引進確定以下人員(見附件)為擬錄用對象,現予公示。公示時間為7月27日—7月30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蘭溪市教育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79—88821127、88821128。
擬錄用人員于8月1日下午2時30分到蘭溪市教育局(蘭溪市丹溪大道333號)二樓會議室(西北邊側門進)簽約并進行定點崗位選擇。
為盡快辦理入編、落實工資待遇,根據工作需要,新聘用教師需送交以下材料:
(一)應屆畢業(yè)生
1.身份證復印件二份;
2.全日制?苹虮究飘厴I(yè)證書復印件二份,及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二份;
3.有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交復印件一份;
4.畢業(yè)學校發(fā)放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和報到證。
(二)往屆畢業(yè)生
除了上述1、2、3材料外,在同一單位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參加過社保的需另提交以下資料:
1.2017年7月底前參加工作的招聘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單位聘用時發(fā)放的工資清單(如銀行打印發(fā)放工資清單或紙質工資卡、工資表等材料,須加蓋銀行印戳與原工資發(fā)放單位的公章)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參加社會保險費中的養(yǎng)老金保險(其中:主要能反映有單位名稱所繳納的養(yǎng)老金保險)的起止時間清單及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印章。
以上材料要求按相應順序依次排好,裝訂成冊,于簽約時上交。
附:2017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擬錄用人員名單
蘭溪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