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北侖區(qū)教育局招聘2017年中小學事業(yè)編制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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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區(qū)域教育人才建設,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事業(yè)編制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指標:共45名,其中具體招聘指標、崗位及條件、對象詳見《北侖區(qū)教育局招聘2017年中小學事業(yè)編制教師學科、崗位指標及報考專業(yè)要求》(見附件一)。
二、招聘原則
1.條件公開,操作規(guī)范,公平公正;
2.崗位公開,標準統(tǒng)一,接受監(jiān)督;
3.程序公開,嚴格測試,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時間、地點
2016年11月29日在浙江師范大學組織舉行。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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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格條件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的浙江省、江蘇省、山東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及上海市生源(高考時戶籍所在地,以下簡稱“六省一市”)的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報名時間和辦法
采用現場報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ǘ┵Y格審查
相關資格材料在考生報名時提交審核,資格未通過的成績無效。資格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隨帶身份證、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以及與招聘條件相關的證件等有效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和證明材料需隨帶原件并上交復印件。
(2)遞交一式兩份《北侖區(qū)教育局招聘2017年中小學事業(yè)編制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二),貼好近期一寸照片。(報名時場地擁擠,請事先填好報名表。)
。3)如果學科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則酌情減少或取消招聘指標。
(三)考試
1.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考試含初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筆試+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初試。報名后進行初試,隨到隨試,初試合格者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初試形式為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思想品德、學習能力及其他綜合素質等。初試不合格者者淘汰,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試講、結構化面試、特長或技能展示),筆試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分,形式為教學設計。面試包括試講和結構化面試、特長或技能展示,面試滿分100分,按60%計入總分,面試不合格(不足60分)者淘汰。
試講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學科教材,主要考察課堂教育教學綜合能力。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儀容儀態(tài)、職業(yè)素養(yǎng)等。特長或技能測試僅限美術、器樂、體育崗位者,所需表演器材需自帶,同時隨帶能證明特長能力的獲獎證書原件等印證材料。
4.時間、地點:報名后開始初試,隨到隨測,一般1小時以內通知是否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ㄋ模┖灱s、體檢與錄用
1.簽約
根據各學科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學科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并簽約。若有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由北侖區(qū)教育局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本崗位的教育教學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簽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請考生隨帶就業(yè)協(xié)議書。
2.體檢
體檢安排在浙江省寧波市(具體另行通知),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所簽協(xié)議自動解除;放棄體檢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者,所簽協(xié)議自動解除并視作違約,空缺名額由北侖區(qū)教育局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教育教學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以結構化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3.錄用
。1)正式錄用前,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guī)定報到的,或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規(guī)定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取消錄用資格的空缺指標不再遞補。
。2)新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或兩年內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3)新錄用人員中屬農業(yè)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4)新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新錄用人員由北侖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到下屬中小學工作并至少服務滿5年(包括試用期)。
4、其他:
。1)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北侖教科網(www.bledu.net.cn);
。2)未盡事項由寧波市北侖區(qū)教育局確定。
。3)聯系電話: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聯系人:薛老師,劉老師,
(4)監(jiān)督電話:北侖區(qū)教育局紀檢室:0574-86781910 顧老師
寧波市北侖區(qū)教育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