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縣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隊為嘉善縣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全縣范圍內的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職責。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計劃公開招聘6名編外用工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為嘉善縣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隊數(shù)字監(jiān)控室,人數(shù)6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嘉善縣常住戶籍的人員或取得嘉善戶籍(含滿2年的新居民)。(以2023年2月16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常規(guī)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身體健康,有上進心、責任心,能服從單位安排;
4.年齡18-35周歲(2005年2月16日至1987年2月16日期間出生);
5.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yè)不限。取得高級工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yè)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取得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yè)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6.具有較好的組織協(xié)調、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
(二)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嚴重違紀被處理的;
3.因本人原因被辭退、開除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
五、工資待遇
錄用后簽訂合同。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內基本工資2200元;試用期滿后,年基本工資、考核獎等待遇不低于6萬(含五險一金及有關補貼)。
六、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隊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2023年2月16日9:00-2023年2月22日16:30。
報考人員登錄嘉善縣在線自主報名系統(tǒng)(http://xcbm.jiarrc.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系統(tǒng)關閉,不再受理報名。報考人員要按崗位要求和報名平臺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以下報名資料: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2)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掃描件;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
(3)應聘人員能力素質的各類證明材料;
(4)其他能證明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掃描件;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2月16日9:00-2023年2月23日16:30。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二)筆試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統(tǒng)一參加筆試,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不足1:3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成績?yōu)?0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以1:3比例(含末位并列成績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動淘汰。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的計算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偝煽兿嗤模怨P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最終入圍人員。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
(五)體檢
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shù)1:1比例進行體檢。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根據體檢情況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報考人員的考察由嘉善縣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隊實施。報考人員的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3號)進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對象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批準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在職人員要及時與現(xiàn)工作單位溝通并辦妥有關手續(xù),如因此影響聘用的,由本人負責。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三)本公告所規(guī)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級或本數(shù)。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縣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隊負責解釋。招聘公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嘉善縣人事人才網(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嘉善縣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隊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