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2年舟山市普陀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普事聘公2022002號)精神,現(xiàn)將筆試成績、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并將資格復審及面試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資格復審時間: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
面試時間:2022年6月25日(具體報到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的人員請于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8:45—11:30到舟山市普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陀區(qū)昌正街169號東港商務中心4號樓219)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并隨帶以下相關材料:
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能反映出戶籍地或生源地,戶籍不限的崗位可不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根據(jù)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報到時須出示浙江“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提供本人48小時內(nèi)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現(xiàn)場測溫37.3℃以下(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高于37.3℃的,應提供24小時內(nèi)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資格復審簽到前,考生應自備口罩,按要求有序間隔排隊和主動配合測溫驗碼。
資格復審當天,如考生未帶身份證原件的,以下證件也可臨時代替:臨時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qū)通行證、身份證領取憑證、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駕駛證和社?ǎㄊ忻窨ǎ。
委托他人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的原件與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兩天(6月21日上午8點45分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當場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三、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80-3012510,3265828
附件1:2022年普陀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xls
2:2022年普陀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名單.xls
舟山市普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