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聘用制法警(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民主公開原則;
2.公平競爭原則;
3.擇優(yōu)錄用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和要求:
1.政治素質高,品行良好,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
4.身高男性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5.法警、公安專業(yè),退役軍人或有體育、文藝專長者優(yōu)先;
6.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報名
報名人員請下載填寫《北海海事法院聘用制法警報名表》一式兩份,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張,連同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交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原件核對后退還)。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fā)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6月5日。
四、資格審查及體能測試
1.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2.組織體能測試。(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共三項,其中,男子的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子的項目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對體能測試合格者組織人選進行面試。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
2.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六、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招聘人選,組織人選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2年,試用期2個月。一經錄用須在我院工作兩年以上,工作表現優(yōu)秀的,派遣期滿后可以續(xù)簽合同。
七、工資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法警薪資標準為每人每月2700元(不含五險一金及派遣管理費用),合同期內工作每滿一年,月工資增長50元,試用期工資每月2200元。單位提供就餐、辦公設備、差旅費等必要保障,不提供住宿。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
通信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9號,郵編536000
聯系電話:0779-3238865、3239039,傳真:3238860
北海海事法院
2017年5月24日
附件:北海海事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