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緊缺問題,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guī)定》(瓊人社發(fā)〔2013〕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大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通過公開招聘,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好、業(yè)務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事業(yè)人才隊伍。
二、 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專業(yè)對口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本次公開招聘名額共4名,具體崗
位詳見《2017年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公告發(fā)布之日);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服從組織的工作安排;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理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招聘的;
(6)目前為我市在編在崗的人員;
(7)《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通過東方市人民政府網站、東方電視臺等媒體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17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地點在東方市市委一號辦公樓市人社局會議室。(電話:0898-25522732)
3.報名者須提交的材料:(1)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2017年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亦可網上打印);(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藍底照片5張(證件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
4.相關要求:(1)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2)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3以上方能進行考試;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3)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故意隱瞞、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者,后果自負。
(三)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將對資格審查合格者核發(fā)《準考證》。
(四)考試?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相關考務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占總成績60%,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值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jù)筆試成績的整體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面試(占總成績40%,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各招聘崗位數(shù)1:3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末位出現(xiàn)同分數(shù)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這個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因考生自愿放棄面試產生的空缺,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按下列辦法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情況下,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五)體檢
1.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2010年修訂)等體檢項目和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來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未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對體檢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不予考察;按相應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審的方式進行。政審對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員,政審內容主要是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計劃生育等情況,政審時間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按相應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人員有異議的可向市紀委監(jiān)察部門舉報,若公示期滿,未收到任何舉報材料,將正式確定聘用人員并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報市政府審定同意后,將對確定聘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填寫《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資待遇
入編人員按照我市財政全額預算事業(yè)單位進行管理,實行事
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制。
六、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每個環(huán)節(jié)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凡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特別提示
此次招考專業(yè)分類原則上統(tǒng)一按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務員局頒發(fā)的《2017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劃定。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yè),按專業(yè)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呈報招聘領導小組審核確定。
八、本方案由2017年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5522732(市人社局);舉報電話:25531917(市監(jiān)察局)
1.2017年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 2017年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