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采取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錄用等程序。
二、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詳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30日—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報名地點:徑山鎮(zhèn)黨群工作辦306室,咨詢電話:88583300。
3、報名要求: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按規(guī)定填寫《應聘報名表》(見附件2),并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招聘通過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
1、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由鎮(zhèn)黨群工作辦進行資格審查,對因個人資料失真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取消報考資格。職位開考比例為1:2,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2、體能測試:部分崗位需進行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評分標準》組織執(zhí)行。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筆試。
3、考試:考試分筆試、面試兩個階段,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通過短信通知。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報名人員須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科目一門,滿分為10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依據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4、考察與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后最終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5、公示與錄用:經體檢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在余杭區(qū)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天,公示后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報到手續(xù)。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對逾期不能報到或發(fā)現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后,由余杭區(qū)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余杭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至余杭區(qū)徑山鎮(zhèn)政府工作。
五、其他事項及相關待遇
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錄用后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徑山鎮(zhèn)政府編外人員標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