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1.民主公開原則; 2.公平競爭原則; 3.擇優(yōu)錄用原則。
二、崗位職責及招聘名額
職責: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查訴訟材料,提出訴訟爭執(zhí)要點,歸納、摘錄證據;
(二)庭前組織交換證據;
(三)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須經法官審核確認;
(四)辦理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的有關事宜;
(五)接待案件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的來訪和查閱案卷材料;
(六)協助法官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七)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性資料;
(八)根據法官的授意草擬法律文書;
(九)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與審判業(yè)務相關的輔助性工作。
招聘名額:法官助理10名。其中女性5名;男性5名(因文書送達、外出執(zhí)行等工作崗位適合男性)。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律專業(yè)大學?埔陨蠈W歷,或雖非法律專業(yè)但通過司法考試并獲得相應證書;
3.年齡在36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4.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
5.工作認真細致,作風嚴謹踏實,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歸納、庭審應對等審判輔助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法官助理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現場報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點:北海市新世紀大道北側·上海路以西(北海市銀海區(qū)人民法院政工科505室)。
聯系人:小韋
聯系電話:0779-3800011 13878952367(小韋)
按要求填寫《北海市銀海區(qū)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報名登記表》,攜帶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相關證照原件及復印件、小2寸證件彩照1張、報名登記表1份辦理報名手續(xù)。本院政工科按照招聘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資格技能測試。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進行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測試(未達80字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考生可自帶手提電腦)。
(三)庭審記錄考試(占60%)。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電腦錄入文字的歸納能力以及速度和準確率,滿分為100分,F場播放庭審錄音,考生可自帶手提電腦記錄。
(四)面試(占40%)。按照庭審記錄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比例則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反應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素質,滿分為100分。
根據考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五)組織考察。按照1:1的比例組織進行考察(考察中發(fā)現有不適合所聘崗位者,取消其考察人選資格,依次按從高分到低分由未進入考察名單者遞補)。
(六)集體討論。經我院黨組會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的法官助理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2300元/月。
根據有關規(guī)定為聘用法官助理繳納“五險”。
附(點擊下載):《北海市銀海區(qū)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報名登記表》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