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教學科研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組織2016年秋季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總數(shù)73人,其中,教師崗位57人、教輔人員9人、管理崗位2人、輔導員崗位5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秋季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年齡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符合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現(xiàn)役軍人;④試用期內的公務員;⑤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條件說明
1.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副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個別崗位有作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zhí)行,個別學術水平高、業(yè)績突出的優(yōu)秀人才和學校緊缺專業(yè)的人才,其年齡要求可適當放寬。
2.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個別崗位有作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zhí)行。
3.應聘輔導員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大學期間擔任過學生主干一年以上。崗位所要求擔任的“學生主干”指應聘人員在大學學習期間擔任的副班長、班級團支部副書記或院校學生會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職務。
4.應聘航海類專業(yè)教師崗位年齡要求詳見《2016年泉州師范學院招聘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yè)教師的條件和優(yōu)惠待遇》(附件三)。
5.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定材料。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信函報名。應聘者須按照報名要求將材料快遞到“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東海大街398號泉州師范學院人事處(行政樓806室)林老師”(郵編362000)。
咨詢電話:詳見《2016年秋季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一)中各崗位咨詢聯(lián)系人電話。
(二)報名時間
2016年 9 月 26 日—2016年 10 月 12 日
截止日期以寄出郵戳為準。
(三)報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二)1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直接貼于表中相應位置(電子照片直接打印)。
2、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本科及研究生階段)、本科及研究生階段課程成績表(加蓋教務或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我校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注:上述報名材料可先提供復印件,原件待考試考核前驗證。
3、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還需提供中共黨員和在學期間擔任一年以上學生主干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考核,名單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ǎng)(www.qztc.edu.cn)公布。應聘人員應完整如實填寫《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辦法
1.教師崗位(崗位代碼A01至B04)。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能力。考試考核以試講(15-2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為主要形式。
2.教師崗位(崗位代碼B05)。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能力?荚嚳己瞬扇」P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時間為6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內容包括試講(15-2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等,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所需人數(shù)1:3比例確定。
3.教輔崗位、管理崗位(崗位代碼C01至C06,D01、D02)。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崗位技能和基本能力?己瞬扇∶嬖囆问,以回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為主要形式。如出現(xiàn)通過資格初審合格者≥10人,則考試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時間為6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形式不變,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所需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如實際到考人數(shù)<10人則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占100%。
4.輔導員崗位(崗位代碼E01)。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崗位技能等。考試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5%,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對教育法律法規(guī)及所報考崗位知識技能的了解和認識、應用文寫作等;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5%,面試內容主要以崗位知識技能為主。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所需人數(shù)1:3比例確定。
(二)考試考核時間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5分。成績將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ǎng)(www.qztc.edu.cn)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在考試考核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xiàn)行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后,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人事處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協(xié)議書,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或調動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本次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經(jīng)試用、考核符合學校引進人才條件的,享受學校引進人才的優(yōu)惠政策,詳見附件三、四。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人事行政部門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95-22919635、22119493。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一:2016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三:泉州師范學院2016年招聘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yè)教師的條件和優(yōu)惠待遇.doc
附件四:泉州師范學院博士研究生引聘暫行規(guī)定.doc
泉州師范學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