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院審判輔助人員隊伍,加強對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服務保障,本著“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助司法警察、打字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性質及名額
(一)單位:四川省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崗位:書記員、輔助司法警察、打字員。
(三)性質:聘用制(編外聘用人員)。
(四)名額:書記員22名、輔助司法警察10名、打字員1名。
二、報名對象
書記員要求大專以上院校畢業(yè)生(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輔助司法警察要求高中(或中專)以上院校畢業(yè)生(司法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和復原退伍軍人、具有體育特長、持有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優(yōu)先)。
打字員要求高中(或中專)以上院校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組織紀律性強,自愿從事書記員、輔助司法警察、打字員工作。
(二)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輔助司法警察要求身高170厘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法院安保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書記員、輔助司法警察28周歲以下(1988年9月21日以后出生),打字員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五)特長:書記員要求熟悉計算機操作,電腦打字在每分鐘70字以上,手寫速度達到書記員應用標準;打字員要求精通電腦基礎知識,熟練操作辦公軟件word/excel/ppt等,每分鐘打字在100字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發(fā)放《準考證》
1、時間: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9:30-16:00。
2、地點:市中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4號)。
3、報名方式: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原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張。
4、資格審查:報名后,經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發(fā)放《準考證》。
(二)考試
1、書記員考試項目為筆試、面試。
2、輔助司法警察考試項目為體能測試和面試。
3、打字員考試項目為技能測試和面試。
(三)體檢及考察
1、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人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招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2、書記員、打字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輔助司法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個人承擔。
3、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象范圍。具體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負責,考察結束后報黨組審定擬聘用人員。
五、聘用及培訓
(一)經考試、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報市中院黨組同意后聘用,上崗試用,試用期2個月。
(二)試用人員接受崗前培訓;
(三)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管理
書記員、輔助司法警察、打字員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到我單位工作,遵守我院的管理制度。
七、工資、福利待遇
(一)試用期每月工資2000元,正式聘用期內每月工資2300元。
(二)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辦理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生育、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助司法警察、打字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27-5817906咨詢電話:0827-5817903
九、本實施方案由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