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委黨史研究室人員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委黨史研究室下屬單位寧波市史志研究中心決定面向寧波市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行政管理人員1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史志研究中心是中共寧波市委黨史研究室所屬從事公益服務的相當于行政正處級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主要承擔地方歷史、黨史、市情、要事文獻資料的征集、整理、研究、收藏、展示、傳播、對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化工作;開展黨史、國史、地方志重大課題研究和學術交流;參與研究、編纂、撰修中共寧波歷史基本著作、專門史、編年史和寧波市志、寧波年鑒;開展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等公共咨詢服務活動;開展地方歷史文獻、黨史文獻的開發(fā)利用工作;指導革命遺址保護、黨史紀念場館的管理和黨史教育基地的建設;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shù)、學歷、專業(yè)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人 數(shù) |
崗 位 職 責 |
招聘學歷 (學位)及專業(yè)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史志研究中心 |
行政 管理 |
1 |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管理能力,具備承擔寧波地方黨史、方志資料的征集收藏、編纂整理能力。 |
工商管理學、中國近現(xiàn)代史、中國古代史、中共黨史專業(y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寧波市戶籍 |
3年及以上工作經(jīng)歷; 30周歲及以下。 |
注:學位學位的取得時間以及年齡和工作經(jīng)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國外(港澳臺)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需已經(jīng)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24:00時止.
2、報名辦法:先登陸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nbhrss.gov.cn/)或中國·寧波史志網(wǎng)(http://www.cnbsz.org.cn),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交費憑據(jù)、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網(wǎng)上報名。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11月22日在中國·寧波史志(http://www.cnbsz.org.cn)網(wǎng)站上公布,請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5日前登陸中國·寧波史志網(wǎng)(http://www.cnbsz.org.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或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主管局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定2013年11月30日上午9時至11時,具體地點和相關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在中國·寧波史志網(wǎng)上公布,進入面試的考生可在網(wǎng)上下載《面試通知》?忌鷳{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面試空缺不替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或中國·寧波史志網(wǎng)上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擬招聘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報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及中國·寧波史志網(wǎng)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聯(lián)系人:樊孟軍,電話:0574-87284408,傳真:0574-87288239。
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7283580
中共寧波市委黨史研究室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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