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泰順縣司法局面向社會招聘臨時工作人員2名(工作崗位在局機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yè)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在此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4、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資格條件
1、年齡:18—35周歲(1980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間出生),泰順戶籍。
2、專業(yè)學歷:中文專業(yè)或法學專業(yè),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6年7月6日至8日(上班工作時間)。
(三)報名地點:泰順縣司法局政治處,北大街132號,聯(lián)系電話:59282530。
(四)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
3、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4、泰順縣司法局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報名表
四、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聘用采取勞務派遣方式(合同期一年),有關待遇按照我縣行政事業(yè)單位臨時人員聘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幫助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
泰順縣司法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