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修文縣人民法院特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4名,擬招聘的書記員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屬于輔助性崗位。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1、具有法律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3、能熟練操作計算機,熟練使用計算機進行中文錄入。
4、身體健康,品貌端正,無殘疾,能勝任招聘崗位正常工作。
5、無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不適宜擔任法院書記員的情況。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修文縣人民法院政工科。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需持畢業(yè)證或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或戶口本、公安機關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還本人,復印件不再退還),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證件照2張。
三、聘用
經考核、政審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試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間待遇按照底薪2000元/月的標準執(zhí)行,并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
四、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修文縣龍場鎮(zhèn)陽明大道
電話:0851-82327566
特此公告
修文縣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