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縣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平陽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向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全縣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公檢法司除外)。
(二)報名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寫作能力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3、性別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工作滿3年以上(2010年 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新錄用公務員要符合服務年限),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5、身體健康。
二、公開選調辦法
采取報名、筆試、面試、考察、擇優(yōu)錄用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時間: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9:00-11:00時,下午2:30-5:00時。地點:縣殘聯(lián)辦公室(地址:昆陽鎮(zhèn)雅河北路縣殘聯(lián)404室,聯(lián)系電話:63151100)。
報名辦法:報名者持畢業(yè)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張,填寫《平陽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表格附后),到縣殘聯(lián)辦公室報名,接受資格初審。報名者應符合平委發(fā)〔2013〕33號和平組發(fā)〔2012〕178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表上填寫意見。選調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需達到1:3以上,如未達到要求,則不開考,并另定方案。
(二)筆試與面試。
經(jīng)初審合格的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據(jù)筆試與面試后的總成績,按與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遇各門成績均相同者,另行加試。考察工作將抽調招考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按德、能、勤、績、廉和實際工作表現(xiàn)進行考察?疾旌,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審定。
(四)選調。
根據(jù)筆試、面試和考察綜合評定,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公示3天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xù)。擬選調人選在公示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影響錄用問題的,可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本次選調的具體解釋權歸平陽縣殘聯(lián)。
附:平陽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平陽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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