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崗位合同工,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工作人員1名。
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身體健康,有責任心,熱愛崗位工作。
2.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較強的團隊協(xié)作精神、交流溝通能力和執(zhí)行能力。
3.大專及以上學歷,海寧戶籍,年齡18至35周歲(1979年12月8日至1997年12月8日期間出生)。
4.專業(yè)要求:不限。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2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 30至5: 00。
報名地點:海寧市旅游局(市行政中心2號樓2樓20210室),聯系人:宋女士,聯系電話:87288405。
三、招聘辦法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張,并填寫《海寧市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一份。
2.考試:考試根據報名情況決定,如報名人數超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6倍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總分為100分,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如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6倍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yōu)榫C合成績。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
3.體檢和考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
體檢、考察期間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
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旅游局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監(jiān)督電話:87288406
2015年12月2日
2015浙江海寧市旅游局招聘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