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招聘崗位、專業(yè)及學歷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shù) |
專業(yè) |
學歷 |
備注 |
教師 |
2 |
化學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專業(yè)實習指導教師 |
教師 |
2 |
機械類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專業(yè)實習指導教師 |
教師 |
2 |
自動化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專業(yè)實習指導教師 |
教師 |
1 |
計算機類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專業(yè)實習指導教師 |
教師 |
1 |
化學類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此崗位為“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
二、應聘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師事業(yè),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達到教師普通話水平。
4、具有國家統(tǒng)一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5、能直接辦理派遣手續(xù)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6、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
7、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年齡的計算辦法以2015年6月30日為準)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
2、報名地點:太原市晉祠路三段389號山西省工貿學校人事科
3、聯(lián)系電話:0351---2347589
4、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個人簡歷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張(同一底版)。
5、應聘人員凡提交的信息不屬實、不準確或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不得更改。
四、公開招聘的方式
1、報考各專業(yè)人數(shù)與招聘各專業(yè)職位數(shù)至少要達到3:1的比例,如未達比例,直接取消該專業(yè)的招聘。
2、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與面試均以百分計算。筆試與面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如不達合格線,則淘汰。
3、筆試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以筆試人數(shù)與招考職位數(shù)3:1的比例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本;虮拘>W(wǎng)站公布。
4、面試以試講為主,提問和答辯為輔,對應聘者教學技能、語言表達、知識水平、板書、儀容儀表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查。面試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面試成績由評委當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將其余分相加后取平均分。
5、招聘考試的成績以筆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相加。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6、對面試不達3:1,須經(jīng)教育廳、人社廳重新核定招聘崗位數(shù),批準后方可進行面試,最后的綜合成績不得低于70分。
7、筆試時間、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核、體檢、公示
1、考核: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對在學校受過紀律處分、治安和刑事處罰的應聘人員不予錄用。
2、體檢:對考核合格人員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體檢,體檢按《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zhí)行。對于考核和體檢不合格者,不再遞補。
3、公示:根據(jù)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將擬聘人員名單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本校網(wǎng)站、山西省教育廳網(wǎng)站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六、錄用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