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適應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玉縣委辦〔2009〕68號)規(guī)定,2013年玉環(huán)縣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2名。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3年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可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www.tzks.net)
玉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yhmohrss.gov.cn)
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專欄(www.yuhuan.gov.cn/yggc/rlsbj)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等條件。
4、具有玉環(huán)縣常住戶口、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玉環(huán)縣常住戶口、玉環(huán)生源(生源地是指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高考時戶口所在地)的人員。部分職位放寬戶籍范圍(放寬戶籍范圍職位見附件1,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該范圍常住戶口)。
5、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需符合下列條件: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含2個聘期滿后,繼續(xù)留村任職人員)。
6、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有《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7、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
8、事業(yè)正式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三、報名
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繳費的方式。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3年9月16日9時—9月19日24時。
網絡報名系統(tǒng)網址: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http://www.tzks.net)
報考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按網絡報名系統(tǒng)的流程,真實并完整、準確地填寫個人信息,同時選擇相應的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每個應聘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僅注冊不報職位,視作報名無效。注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9月18日、9月20日在網絡報名系統(tǒng)上分別公布截至9月17日24時、9月19日24時各職位的報名人數。
2、資格初審
時間:2013年9月22日9時—9月22日17時。
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3年9月24日9時—9月24日24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人員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9月25日9時-9月25日17時。
4、現場繳費與確認
時間:2013年9月26日。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考生于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玉環(huán)縣人力市場(雙港路420號-8歐洲花園商鋪)辦理繳費確認手續(xù)。
辦理手續(xù)時,報考人員須將本人簽字的《報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交給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同時繳納每科40元的考務費,妥善保管收費單位出具的收費憑證。委托他人辦理的,在辦理繳費確認手續(xù)時,還須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證。
已在網上注冊并報名,但未到現場辦理繳費確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玉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專欄公布。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9月27日9時-12時,地點為玉環(huán)縣人力社保局(城關廣陵路103號)三樓事業(yè)管理科。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3年10月16日9時—10月19日17時。
已繳費確認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網絡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綜合基礎知識兩門,部分職位加試專業(yè)知識或寫作(見附件1),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毒C合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科技知識、政治經濟理論和寫作等內容。
2、時間:定于2013年10月19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成績在考試后15天左右在玉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專欄公布。報名收費發(fā)票當場發(fā)放。
3、筆試成績計算與排序: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2×50%。加試專業(yè)知識或寫作及面試采用技能測試的職位,成績計算辦法見附件1。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筆試折扣后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筆試折扣后成績相同的,有加試專業(yè)知識或寫作的,以專業(yè)或寫作成績高的排序在前;無加試專業(yè)科目的,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序在前。
(二)資格復審
各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根據筆試折扣后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3比例,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入圍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并確認。具體辦法:考生須根據網絡公布的資格復審確認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按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提供相應的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職業(yè))證書、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勞動合同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事業(yè)正式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玉環(huán)生源的考生須提供原籍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我縣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期限、考核情況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個人網上注冊報名的內容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首次資格復審后的合格人數若達不到擬招聘職位計劃人數相應比例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將在玉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專欄公布。
(三)面試(技能測試)
除辦事員23采用技能測試外,其余職位均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面試、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四)成績計算及排位辦法
1、總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2×50%+面試成績×50%。加試專業(yè)知識或寫作及面試采用技能測試的職位,成績計算辦法見附件1。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2、各個職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位。若總成績相等,有技能測試的職位,以技能測試折扣后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其余職位以筆試折扣后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體檢、考察
各個崗位根據總成績排位從高到低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玉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臺政辦發(fā)〔2008〕82號文件規(guī)定,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原戶籍在農村的須辦理為非農業(yè)戶籍。
七、注意事項
1、年齡、工作經歷計算及學歷、職稱取得時間截至2013年9月16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或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2、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13年9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2013年9月16日尚在遷移過程中的人員,不能報考。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學歷和專業(yè)以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為準。
4、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提出的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yè)名稱,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新舊專業(yè)對照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以及《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設定,并進行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應聘者所學專業(yè)名稱未列入上述范圍,認為與招聘崗位要求的例舉專業(yè)之一培養(yǎng)方向一致,應于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盡可能提供畢業(yè)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或其他充分證據材料。招聘組織單位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后,決定是否予以增補調整,增補調整專業(yè)將以補充公告形式公布。
5、招聘對象和條件中“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有《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回避情形的職位!笔侵笀罂既藛T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7、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證明)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8、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9、各個崗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10、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我局事業(yè)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電話:87228133。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會同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87228133。
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88511092。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
附件:1、2013年玉環(huán)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附件2:工作經歷證明.rar(點擊下載)
玉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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