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內部審計指導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審計局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2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社會人員2人,具體招聘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年齡和工作年限計算至2014年11月11日止。(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 報名地點:中山市石岐區(qū)興中道2號之1投資大廈603室,乘車路線:15、38、42路公交車至市人大站或50、213、205路公交車至中山圖書館站。
4.聯(lián)系電話:0760-89983330,聯(lián)系人:何小姐。
5.投訴電話:中山市審計局紀檢監(jiān)察室 0760-89983309
(二)報名要求
1. 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
2.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原則上要求一致。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5.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yè)生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需插入電子版照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專業(yè)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4張及彩照的電子版。
7.報名時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統(tǒng)一由中山市審計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能力測試,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14年11月23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其它事項由中山市審計局人事科在考試前3天電話通知報考者本人。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審計局網(wǎng)站公布。
5.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lián)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shù)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shù)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shù)進行。
(2)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公布3個工作日后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審計局網(wǎng)站公布。
(3)中山市審計局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tǒng)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市審計局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審計局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由中山市內部審計指導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審計局負責解釋。
附件:
1.中山市審計局2014年第二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中山市審計局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1:中山市審計局2014年11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