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繁榮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積極實施“拉祜文化名縣”戰(zhàn)略目標,推動我縣文化產(chǎn)業(yè)發(fā)展。根據(jù)《云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云人﹝2000﹞42號、《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文件精神,結(jié)合瀾滄縣民族文化工作實際情況,經(jīng)用人單位申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縣人民政府同意,報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擬面向社會特殊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專業(yè)技能考試的方法組織實施。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
2.報考人員的年齡:瀾滄縣文化館、瀾滄縣廣播電視臺在18周歲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瀾滄縣民族文化工作隊18周歲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3.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
1.非瀾滄縣戶籍生源,于2014年6月1日前遷入瀾滄縣的,視為瀾滄縣戶籍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2.原為瀾滄縣戶籍,因就學將戶籍遷出到所就學學校集體戶口或?qū)W校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gòu)的,視同瀾滄縣戶籍可報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原為瀾滄縣戶籍,因其他原因?qū)艏w出的,不再視為瀾滄縣戶籍,不得報考有瀾滄縣戶籍限制的崗位。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2014年6月1日以前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xù);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yè)生(含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現(xiàn)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報名費用、要求及方式
招聘考試的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瀾滄縣特殊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簡章》,該簡章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可通過“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網(wǎng)站查詢。
(一)報名時間:2014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報考費用為50元(云價收費〔2011〕15號)。
(四)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大1寸)2張;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報名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進行審核。
4.準考證領取時間:2014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5.準考證領取地點: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
四、考試時間、地點、內(nèi)容
(一)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考試內(nèi)容詳見附件1《瀾滄縣特殊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簡章》
五、體檢和考核
考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體檢和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實施。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為縣第一人民醫(yī)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二)考核
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從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和考核。如沒有遞補人員將不再遞補崗位取消。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jù)體檢和考核結(jié)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七、其他要求
1.參加特殊招聘考試的考生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與其聯(lián)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從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如沒有遞補人員取消崗位:
(1)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考試或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的情況記錄);
(2)公示期滿7個工作日內(nèi),聯(lián)系不上應聘人員本人的。
八、組織紀律
1.此次特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2.在公開招聘工作中若考生提供虛假信息、違反有關考試規(guī)定,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生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五年內(nèi)不得參加組織、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人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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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瀾滄縣特殊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表.rar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