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紅河州水利水電勘察設計研究院隊伍建設,改善專業(yè)技術人員隊伍結構,緩解專業(yè)隊伍人才緊缺問題,規(guī)范進人渠道,根據州人社局《紅河州事業(yè)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考錄原則,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紅河州水利水電勘察設計研究院決定到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招聘緊缺人才8人,現(xiàn)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組織領導
(略)
二、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1、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招聘學校范圍為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二本以上校本部的畢業(yè)生),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年齡在30周歲以下。
2、具備招聘崗位其它所需的條件,詳見《紅河州水利局2014年事業(yè)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時間、方式及程序
招聘時間及招聘地點:
1、紅河州水利水電勘察設計研究院招聘地點:2014年 3月24-29日在四川大學、成都理工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昆明理工大學招聘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用人單位隨機差額抽簽產生3名或5名考官,匯同紅河州水利局工作人員組成現(xiàn)場招聘考核小組進行招聘,具體程序如下:
1、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應聘人員本人身份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yè)和畢業(yè)時間證明,但在資格復審和辦理錄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2、確定考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現(xiàn)場考核。
3、現(xiàn)場考核。采取面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面試占4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占60分。
4、成績計算?偝煽?yōu)?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招聘小組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5、緊缺人才招聘工作,嚴格按《紅河州事業(yè)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認真執(zhí)行。
五、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考生成績統(tǒng)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六、錄用和管理辦法
1、擬聘人員名單確定后,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州水利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己(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2、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3、錄用后按紅政發(fā)(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4、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6、凡人事、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七、紀律
招聘引進緊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guī)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fā)現(xiàn)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人大反映,也可向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簡章由紅河州水利局負責解釋。
紅河州水利局聯(lián)系電話:
0873—3732316
紅河州水利水電勘察設計研究院聯(lián)系電話:
0873—3642497
0873—3642842
電子郵箱:mzhhmax@163.com
紅河州水利局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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