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上半年內江市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明確: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項目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經審核,曹江等5人符合加分政策。現(xiàn)將符合加分政策考生人員名單予以公示。
咨詢電話:0832-2042419,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職位考錄科。
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
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內江市公務員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