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2012年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
職位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湖北省2012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按照招錄職位計劃數(shù)與考報人數(shù)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審查人員的原則,現(xiàn)將黃石市行政機關職位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定于2012年6月7—8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在黃石市公務員局4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地址:黃石市湖濱大道39號,市內乘2、9、14、16、17到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市人事局附近車站下)。
聯(lián)系人:張志友
聯(lián)系電話:0714-6516796
三、資格復審提供的材料
1、所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相關證明材料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
3、2012年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
4、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的相關事項
1、考生應根據(jù)公告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凡逾期未辦理資格復審的,不再另行辦理。
2、考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放棄本次資格復審,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3、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實達不到招錄比例的,進行公開調劑。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黃石市公務員局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2012年黃石市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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