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商務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內蒙古自治區(qū)投資合作促進中心、內蒙古自治區(qū)商務廳綜合保障中心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推動招商引資工作,自治區(qū)商務廳決定通過競爭性比選為所屬事業(yè)單位自治區(qū)投資合作促進中心、自治區(qū)商務廳綜合保障中心比選調動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崗位
內蒙古自治區(qū)投資合作促進中心設置崗位10個,內蒙古自治區(qū)商務廳綜合保障中心設置崗位2個。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內蒙古自治區(qū)商務廳所屬事業(yè)單位自治區(qū)投資合作促進中心、自治區(qū)商務廳綜合保障中心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名范圍
自治區(qū)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央和國家機關設在我區(qū)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比選條件的工作人員也可報名。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機關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詳見《崗位表》。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比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試用期內(含新提拔擔任領導職務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2017年以后,自治區(qū)及各盟市按照當地人才引進相關政策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引進且尚在服務期內的人員,未設定服務期的按照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充分發(fā)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實施意見》執(zhí)行,最低服務年限按3年掌握。
7.在公務員招考、遴選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違反組織人事相關工作規(guī)定情形。
9.調動后即構成回避情形的。
四、比選方式
比選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一)比選1人的崗位報名成功人數與擬比選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比選超過2人的崗位比例不低于2.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將取消比選崗位或核減比選計劃數。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根據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
(三)比選各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五、實施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27日10:00至2023年3月31日12:00。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段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網(http://www.im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考者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報考者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23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商務廳所屬事業(yè)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比選報名表》),不得進行改動。
4.按干部管理權限,報考者將填寫完整的《比選報名表》報工作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報考者將審核蓋章后的《比選報名表》掃描件(pdf格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nmgswtrsc@163.com),不接受傳真。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6.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于2023年4月6日10:00至4月7日16:00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
7.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與擬比選人數的比例未達到規(guī)定最低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比選計劃數或取消比選崗位。取消比選崗位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一科,采用主觀性試題,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復習資料,閉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2.A類崗位主要測試政治素養(yǎng)、政策理論水平、招商引資專業(yè)素養(yǎng)、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稿寫作能力等。B類崗位主要測試政治素養(yǎng)、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稿寫作能力等。
3.筆試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guī)定文字答題的均按零分處理。
4.筆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5.成績查詢。報考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看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三)資格復審
1.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凡筆試成績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2.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要求,提前5天在報名網站上公告。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人員需攜帶《比選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或《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等進入公務員(參公人員)隊伍或事業(yè)單位的有關材料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所在機關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歷次職務變動和調動的審批表或文件復印件(以上材料復印件須有人事管理權限所在部門的組織人事部門蓋章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張),能夠證明《比選報名表》中工作經歷和工作業(yè)績的有關佐證材料。
(四)面試
1.面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蓋章的《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護照),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比選計劃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需達到面試分數合格線。
3.面試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面試滿分為100分。
4.面試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和崗位匹配度。A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與自由提問相結合方式,設置固定問題,同時根據報考人員工作經歷和問題回答情況等進行自由提問。B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5.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和進入考察人選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考察
1.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人選,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人選與比選計劃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如比例低于2:1的,以面試合格分數線上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考察范圍。同一崗位入圍人員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考察人選。
2.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按1∶1比例擇優(yōu)提出擬調動人選。無合適人選則不錄取,取消該計劃。
(六)公示和崗位考察
1.擬調動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調動人員,由自治區(qū)商務廳向本人所在單位發(fā)送崗位考察函,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到自治區(qū)商務廳崗位考察3個月。崗位考察期滿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崗位考察期內表現不合格的,取消比選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七)調入人員聘用
根據調入人員原職務職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用有關規(guī)定聘用到相應崗位。管理六級崗位擬調動人選為正科級的,管理七級崗位擬調動人選為副科級的,按照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一)崗位和政策咨詢電話
0471-6946790
(二)報名網站技術咨詢電話
0471-6601168、6600198
(三)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471-6945059
本公告由內蒙古自治區(qū)商務廳負責解釋。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qū)商務廳所屬事業(yè)單位自治區(qū)投資合作促進中心、自治區(qū)商務廳綜合保障中心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商務廳所屬事業(yè)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