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2015年考試錄用選調生、高層次公務員和法檢工作人員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做好2015年考錄選調生、高層次公務員、法檢工作人員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工作,根據(jù)《湖南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湘人社函〔2015〕48號)《湖南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關于做好2015年選調生選拔工作的通知》(湘組〔2015〕17號)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對象
資格審查對象,在招考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體能測評對象為司法特警職位資格審查合格對象。
二、資格審查及體能測評事項
(一)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全州法院系統(tǒng)司法特警職位資格審查時間為5月28日(14:30—17:30)至5月29日(8:30—17:30),地點為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選調生、高層次公務員和法檢工作人員(除法院系統(tǒng)司法特警外)職位,資格審查時間為6月7日(8:30—17:30),地點為湘西州廣播電視大學。
(二)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體能測評時間為6月3日-10日,具體安排以電話通知為準。
(三)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及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委培或定向培養(yǎng)人員,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5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還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選調生職位的,應屆大學畢業(yè)生需提供:
①經(jīng)學校審核并簽署意見的《湖南省選調到鄉(xiāng)鎮(zhèn)、村工作的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推薦表》一式三份;
②本人身份證;
③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簽署意見并加蓋黨委組織部公章的入黨志愿書復印件)或在本科、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班干部兩年以上、院(系)以上學生會和團委(支部)干部“任職證明書”或聘任書,或院(系)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員”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獎勵證書原件;
④準考證;
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張。
大學生“村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服務西部”、“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需提供:
①經(jīng)主管單位審核并簽署意見的《湖南省選調到鄉(xiāng)鎮(zhèn)、村工作的優(yōu)秀基層服務人員推薦表》一式三份;
②本人身份證;
③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簽署意見并加蓋黨委組織部公章的入黨志愿書復印件)或在本科、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班干部兩年以上、院(系)以上學生會和團委(支部)干部“任職證明書”或聘任書,或院(系)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員”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獎勵證書原件;
④準考證;
⑤“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計劃人員,要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含考核鑒定意見);“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以及志愿者與單位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
⑥學歷、學位原件,屬于國外院校畢業(yè)生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書;
⑦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張。
以上資料均需準備一套復印件(A4紙雙面復印),在資格審查時上交備查。
三、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體能測評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的,在該招考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能測評階段的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遞補考生的資格審查時間與體能測評最遲在6月10日17時結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事項
1、面試時間:6月13日至6月15日。
2、面試地點:湘西州廣播電視大學(吉首市雷公井13號)
3、面試分組:
6月13日:法院系統(tǒng)工作人員,高層次公務員。
6月14日:選調生(一)+選調生(二)+選調生(三),選調生(五)。
6月15日:選調生(四),檢察院系統(tǒng)工作人員。
4、面試需帶資料: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原件。
5、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將于6月11日在湘西紅星網(wǎng)和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
五、注意事項
1.考生需親自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4.體能測評只能進行一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不得進入面試。
5.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面試當日上午7:20攜帶有效證件到面試地點集中,工作人員將逐一核對考生的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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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0743-856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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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43-853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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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