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淮南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根據《關于印發(fā)安徽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5〕7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就我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時間及地點
1、對象:非警察職位面試入圍人員;
2、時間安排:
2015年6月15日:
上午:8:30-11:30
(職位代碼:070001-070014、070018-070021、070023、070024、
070027、070030、070031)
下午:2:40-5:20
(職位代碼:070036-070038、070065-070079)
2015年6月16日:
上午:8:30-11:30
(職位代碼:070080-070097)
下午:2:40-5:30
(職位代碼:070098-070107)
3、地點:淮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試培訓服務大廳(劉家山路36-1);
二、須提供的證件、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2份)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
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須提供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包含“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等內容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以及有關證件材料。
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應提供由所工作的縣級以下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計算時間的要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fā)〔2010〕59號文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入學前曾在基層單位工作過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斑x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5年服務期滿、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可憑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包含“服務基層開始時間、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稱職)”等內容的書面證明以及相關材料。
凡資格復審時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服務基層”有關證書的考生,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公示、錄用資格。
三、注意事項:
1、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時間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后并進行資格復審。
2、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人員按3:1的比例(同職位招錄計劃數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的比例)確定。
3、非警察職位考生繳納面試費用7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4、不接受郵件、郵箱、傳真等形式的資格復審材料,不可委托他人代辦資格復審。
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淮南市公務員局網、淮南市先鋒網、淮南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淮南市人事考試網等網站發(fā)布的信息。以后的資格復審遞補、面試、體檢、考察、審批錄用等相關信息均在以上網站發(fā)布。
附件:
淮南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淮南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