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7年第一批公開招聘非教學科研人員啟事
華南理工大學是直屬教育部的全國重點大學,坐落在南方名城廣州,經過60多年的建設和發(fā)展,現已成為以工見長,理工結合,管、經、文、法、醫(yī)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廣大有志青年大有可為之地。根據《華南理工大學公開招聘非教學科研崗位人員實施辦法(2017年修訂)》(華南工人〔2017〕16號),因工作需要,現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非教學科研崗位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黨政管理崗位
1.黨政管理崗位
2.黨政管理崗位(財會審計類)
3.黨政管理崗位(工程基建類)
(二)專職輔導員崗位
(三)非教學科研專業(yè)技術崗位
1.實驗技術崗位
2.工程技術崗位
3.圖書資料崗位
4.出版編輯崗位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附件。每名應聘者可選報1~2個同類型(專業(yè)知識科目一致)崗位,超報視作報名無效。應聘者可選擇是否服從崗位調配,學校將對服從者視實際情況進行調配。
二、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詳見附件;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較好的外語水平,能較熟練進行計算機操作;有較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文字水平。
(七)年齡條件:
1.應聘非教學科研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要求:具有正高級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者不超過45歲,副高級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者不超過40歲,中級及以下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者不超過35歲。
2.應聘黨政管理和專職輔導員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2歲。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國家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招聘過程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應聘者可于2017年5月8日前登陸華南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202.38.194.68/mis(注:統(tǒng)一接受網上報名,報名期間不再接收書面簡歷材料)
報名時間:即日至2017年5月8日17:30截止。
(二)資格審查和初選。
根據招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審查和初選,遴選結果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后7個工作日內自行在華南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站中查詢。初選通過的應聘人員,均可參加筆試。
(三)考試
初選通過者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統(tǒng)一參加閉卷考試,其中屬于校內在職的事業(yè)編制人員和符合學校規(guī)定條件的應聘者可免試。考試時間計劃安排在5月20日左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包括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兩個部分,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分別為45分鐘和120分鐘。綜合能力的考查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邏輯關系、常識判斷和推理、法律基礎、教育學基礎、校情校史。專業(yè)知識的考查內容根據招聘崗位的類別如下:
1.黨政管理崗位中的財會審計類、工程基建類崗位主要考查相關專業(yè)知識;
2.其他黨政管理崗位和專職輔導員、圖書資料、出版編輯崗位主要考查公文基本知識與公文寫作;
3.實驗技術和工程技術崗位主要考查實驗室安全管理和相關專業(yè)知識(包括大化類、機電類、電子類、醫(yī)學類)。
以上所有考試內容均不指定考試用書。學校將根據考試成績按崗位劃定分數線,確定參加考核(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分數線者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應聘專業(yè)技術類崗位的,具備博士學位者或與應聘崗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者,經學校審批后,可免除筆試環(huán)節(jié),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四)面試
面試包括二級單位面試、校級面試兩輪面試。
二級單位面試入圍人選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員比例為1:10來確定面試分數線(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未達到比例人數,則按實際人數)。二級單位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筆試成績×0.4+二級單位面試成績×0.6”公式計算綜合成績。免于筆試的人員,二級單位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入圍校級面試。
入圍校級面試的人選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照與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校級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得入選擬聘人選。
(五)心理測評
校級面試過程中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對應聘者進行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不計入成績,作為學校最終確定聘用人選的參考。
(六)體檢
根據校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向學校推薦擬聘人選,并要求其在指定時間內自行到校醫(yī)院或其他縣級以上二級甲等公立醫(yī)院按規(guī)定項目進行體檢,并提交醫(yī)院出具的有明確結論的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被推薦的資格。
(六)學校審核并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選。
(七)擬聘人選名單將在我校主頁人才招聘網頁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五、聘用和管理
聘用方式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情請見人才招聘網站),并享受相應待遇。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6個月內不辦理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六、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或已辦理暫緩就業(yè)并能夠在2017年7月31日前辦理畢業(yè)生派遣者;未能在接到聘用通知后6個月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取消聘用資格。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zhí)業(yè)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三)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截止期限計算至2017年4月30日。
(四)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各項材料必須真實無誤,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成績及聘用資格。
(五)有關此次招聘事項,均在華南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頁專欄中發(fā)布。
(六)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七)華南理工大學人事處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81號博士后公寓2樓(可乘廣州地鐵3號線在五山站下車或乘197、32、230、大學城2線、20、218、B10、78、41短在華工站下車)。咨詢電話:020-87110252,聯系郵箱:gkzp@scut.edu.cn。
附件:1.華南理工大學非教學科研崗位招聘信息(黨政管理、專職輔導員)
2.華南理工大學非教學科研崗位招聘信息(實驗技術、工程技術)
3.華南理工大學非教學科研崗位招聘信息(圖書資料、出版編輯)
人事處
2017年4月27日
1.華南理工大學非教學科研崗位招聘信息(黨政管理、專職輔導員).xlsx
2. 華南理工大學非教學科研崗位招聘信息(實驗技術、工程技術).xlsx
3. 華南理工大學非教學科研崗位招聘信息(圖書資料、出版編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