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開放大學關于公開招聘科研處處長的公告
2016-10-31
北京開放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以服務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為根本宗旨,提供多樣化、多層次開放教育的新型大學。其前身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創(chuàng)辦于1960年,2012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北京開放大學(學校代碼為51160)。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現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一名處級干部,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
北京開放大學科研處處長(正處級)。
(二)崗位及職責
負責科研處的全面工作;組織制訂并實施學?蒲泄ぷ饕(guī)劃、科研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統(tǒng)籌學?蒲姓n題、項目和科研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開展科研工作并組織科研能力提升培訓;負責學校學術組織建設和管理,及全校性學術活動組織和開展、學術交流等工作;負責學校遠程教育與開放學習研究工作等。
二、招聘的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執(zhí)行學校黨委、行政的各項決議和工作部署。
2.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除個人科研工作外,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和領導工作中。
3.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研究能力、科研管理能力。熟悉各類科研成果的鑒定與申報工作流程。
4.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善于溝通。
5.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勤奮作風,團結同志,清正廉潔。
(二)基本資格
1.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66年10月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學位、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4.身心健康。
5.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或國有企業(y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的方式,具體環(huán)節(jié)如下:
1.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粘貼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本人簽字處須手簽姓名,11月18日下午4:00前報北京開放大學黨委組織宣傳部(紙質版可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皂君廟甲4號,郵編100081),電子版同時發(fā)至:zuzhibu@mail.bjou.edu.cn。
2.資格審查。按照崗位基本條件和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3.面試。根據綜合評議,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面試人選按照1:3的比例確定,重點考察崗位認識、工作思路、業(yè)務水平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檔案審核、根據個人填報的有關事項情況進行核查。
5.確定考察人選。根據面試情況,確定考察人選。
6.組織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工作業(yè)績、工作能力、廉政情況及群眾認可度等。
7.體檢。應聘人員按照學校規(guī)定進行體檢。
8.決定任用。根據組織考察情況,確定擬任人選,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聘任。
9.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yè)。
四、紀律要求
1.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文件規(guī)定。
2.為保證選聘工作順利進行,參與應聘人員、各級領導干部和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中紀委、中組部等部門關于干部選用的有關紀律規(guī)定。
3.應聘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
報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皂君廟甲4號
聯(lián)系人:苑印芝82192021
電子郵箱:zuzhibu@mail.bjou.edu.cn
附件:北京開放大學公開招聘科研處處長報名表
北京開放大學黨委組織宣傳部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