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招聘住宿學院輔導員啟事
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屬“211工程”重點建設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會——李嘉誠基金會持續(xù)資助的公立大學。學校坐落在海濱城市汕頭的西北區(qū),占地面積1920.18畝,建筑面積44.84萬平方米。
學校設有文學院、理學院、工學院、醫(yī)學院、法學院、商學院、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研究生學院和繼續(xù)教育學院,面向全國(含港澳臺地區(qū))招收博士、碩士和本科生。
2008年7月,汕頭大學借鑒境外優(yōu)秀大學先進的教育理念和經驗,在內地高校率先成立第一家本科四年全程住宿學院——至誠書院,經過七年多的探索實踐,已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完成符合國情、校情的住宿學院組織結構的搭建工作,逐步形成具我校特色的住宿學院育人新模式。
始于牛津和劍橋的住宿學院制度,旨在建立學生與教師共同生活的小型社區(qū)。因其人員規(guī)模較小、學術生態(tài)多樣、人際關系穩(wěn)定,住宿學院制為大學提供了優(yōu)質的教育環(huán)境,彌補了當前大學生教育存在的諸多問題。住宿學院的共同理念是建立一個關系密切、交流方便、互相學習的師生群體和溫馨家園,通過社區(qū)活動平臺的搭建和各項活動的有效開展,創(chuàng)造親切、和諧的書院生活及學習環(huán)境,為宿生提供更廣闊的人生舞臺和豐富的人生經歷、感悟。通過不同專業(yè)背景的交叉,不同思維模式的碰撞,不同興趣愛好的交融,使學生開拓視野,積累人脈,建立培養(yǎng)自信心、獨立性和社會責任感,從體制、機制上解決我國高校學生生活社區(qū)、學生公寓育人工作普遍存在的根本性問題,以住宿學院為大學精神的物質載體,專業(yè)學院與住宿學院相結合,推動大學從單純的“專業(yè)培養(yǎng)”向具備社會適應能力的“全人教育”轉變。
住宿學院的推廣和提升,是汕頭大學實踐“先進本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學校發(fā)展建設規(guī)劃,我校新建三所住宿學院即將完工。為更好推進新住宿學院各項籌備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招募住宿學院輔導員1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應聘基本條件
1.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2.全日制普高碩士研究生。
3.熱愛教育事業(yè),熟悉高校運作環(huán)境,善于與人溝通。
4.具有良好的英語水平。
5.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6.豐富學生干部工作經驗優(yōu)先考慮。
二、崗位職責
1.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時掌握學生思想動態(tài);
2.做好學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入學教育、畢業(yè)教育等,關注學生健康成長;
3.做好獎助貸支持服務工作,緩解學生經濟壓力;
4.做好學生黨、團建設工作,選拔并培養(yǎng)學生骨干;
5.指導住宿學院學生建設社區(qū)文化,引導學生養(yǎng)成良好心理品質;
6.組織開展具有住宿學院特色的服務學習等拓展項目;
7.完成住宿學院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事關系不轉入汕頭大學。薪酬參照學校體制內同級別人員的標準執(zhí)行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請務必填寫《汕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連同個人簡歷以及學歷、學位、職業(yè)資格證書、外語水平證書、身份證等掃描件發(fā)送到電子郵箱recruitment@stu.edu.cn,并注明報考崗位,沒有提交報名表者將不受理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止。
(二)資格審查
我校將按照報名基本條件和專業(yè)要求,資格審查后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將公布在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請報名者屆時登錄網站,查看面試人選名單。
(三)考試
考試包括面試和專業(yè)測試,考試時間安排屆時以通知為準,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不合格的,依次遞補人選。
考察內容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執(zhí)行。
(五)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選將在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
擬聘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我校擬聘人員,我校將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逾期不簽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者,視為自動放棄,候補人選將遞補為擬聘人員。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本次招聘對象包括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及往屆畢業(yè)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是指2016年7月畢業(yè)的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未取得學位者或未能按時畢業(yè)的畢業(yè)生所簽聘用協(xié)議自動失效。
(二)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汕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
(三)獲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3-4年,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有關招聘事項及聘用結果等,可登陸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http://job.stu.edu.cn)查詢。咨詢電話:0754-86502365,聯(lián)系人:李暢老師。
(五)汕頭大學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可乘6、17、21、27、39路公交車,汕頭大學站下車)。
汕頭大學人事處
2016年3月31日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Email:recruitment@stu.edu.cn
附件:
汕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