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人才招公告核〔2024〕19號
江蘇金灌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是灌南縣人民政府下屬的國有企業(yè),主要業(yè)務涉及類金融、土地一二級開發(fā)、電商物流等,F(xiàn)根據(jù)工作需要,對未招齊的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江蘇金灌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guannan.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12日之間出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yè)”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
(六)資格條件中的學歷學位應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七)資格條件中有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只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原則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英語四級及以上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軍籍或者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或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本崗位;
6.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有關崗位的人員以及不適合從事本次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程序和方法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名網(wǎng)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wǎng)上報名平臺“灌南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6日09:00-11月12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1月6日09:00-11月12日18:00。
3.繳費確認時間:2024年11月6日09:00-11月13日12:00。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考務技術咨詢電話: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網(wǎng)報平臺使用、打印準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wǎng)上確認
1.招聘單位會根據(jù)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縣集中辦公區(qū)8號樓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40室)辦理減免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wǎng)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若出現(xiàn)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18-83968833。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報考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招聘單位申請,經(jīng)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4.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jīng)研究后,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wǎng)統(tǒng)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shù),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業(yè)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已經(jīng)形成競爭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由招聘單位對成績相同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對考察對象從德、能、勤、績以及與報名資格中明確的有關條件是否相符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評價。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xiàn)缺額的可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核準聘用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的人員名單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投訴舉報,將及時核查處理。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江蘇金灌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單位工資執(zhí)行標準發(fā)放,并納入單位的績效考核體系,享受相應的考核獎勵。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根據(jù)工作需要,錄用考生需服從集團統(tǒng)一調配。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九、紀律監(jiān)督與政策咨詢
招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江蘇金灌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電話:0518-83819966。
江蘇金灌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政策咨詢電話:0518-83289588。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江蘇金灌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
江蘇金灌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