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市國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是經市政府批準成立的市屬一檔國有企業(yè),主要從事國有資產資源經營、現代農業(yè)、新能源建設、房地產開發(fā)、市屬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政府授權的對外投資等。為進一步提升基金管理水平,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子公司東臺市國創(chuàng)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
本次設子公司東臺市國創(chuàng)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個崗位,共招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經濟學、金融學、統(tǒng)計學等相關專業(yè)。
二、報考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年齡45周歲以下,經濟學、金融學、統(tǒng)計學等相關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應聘者須具備5年以上基金、證券行業(yè)從業(yè)經歷,現任基金管理機構或證券公司中層及以上職務(機構在管基金規(guī)!50億元),在管基金規(guī)模不足50億元的須現任基金管理公司副總及以上職位,熟悉基金管理、投資融資等政策法規(guī)和相關產業(yè)政策(報名時需提供工作證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工資待遇
由基礎薪酬+考核績效構成,薪酬總額30-35萬元/年,按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4月25日18:0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東臺市金海中路9號三樓8807。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持報名表(見東臺市政府門戶網站或“東臺國資集團”公眾號)、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含學信網下載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電子檔案,查詢結果頁須含學歷查詢二維碼)、學位證書、從業(yè)資格證、職稱證書、任職證明、業(yè)績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聯系人:葉先生,聯系電話:0515--85105078,報名郵箱:dtgzhr@163.com。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提交后不得調整報名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時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核減)崗位招考計劃。
資格初審及通知:工作人員對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且符合招錄條件,資格審核合格。公司以電話、短信或郵件方式通知資格審核合格人員。
準考證領取及考試: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按公司電話、短信或郵件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張,按證載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考試。
(二)考試
招聘采取適崗評價、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適崗評價:適崗評價實行百分制,對應聘者學歷層次、工作年限、任職情況、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賦分。
2、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了解應聘者專業(yè)能力的寬度和廣度、工作潛能、從業(yè)背景、項目背景等,重點考察崗位履職能力。
總成績=適崗評價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三)考察
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再相同,加試決出名次),重點考察報考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
(四)體檢
對考察合格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聘用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人員性質為國企工作人員。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本人放棄等出現缺位時,在參考人員中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的,辦理入職時需攜帶與原工作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書。
此次報名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由東臺市國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招考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嚴肅招考紀律,嚴禁徇私舞弊。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5-85227089(市紀委監(jiān)委第五派駐組)、0515-85107158(公司紀檢部門)。
本方案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項由東臺市國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或作補充通知。
東臺市國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