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灌河半島實業(yè)有限公司是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下屬的國有企業(yè),主要業(yè)務涉及園區(qū)投融資、園區(qū)功能片區(qū)、公用設施的開發(fā)、建設及管理、建筑工程建設和經營管理等,F因工作需要,根據《灌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灌政辦發(fā)〔2021〕69號)等文件精神,經縣政府批準,江蘇灌河半島實業(yè)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江蘇灌河半島實業(yè)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nan.gov.cn)查詢、下載。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踏實、責任心強、安心基層工作,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服從招聘單位崗位安排。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26日期間出生)。
(三)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yè)”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
(四)本科及以上學歷,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受到行政司法機關處理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或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程序和方法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負責。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灌南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8日09:00--2023年12月26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2月18日09:00--2023年12月26日18:00。
3.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12月18日09:00--2023年12月27日12:00。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考務技術咨詢電話: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網報平臺使用、打印準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上確認
1.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根據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縣集中辦公區(qū)8號樓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40室)辦理減免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灌南縣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8-83968833。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報考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招聘單位申請,經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統(tǒng)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資格條件中的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只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繳納100元面試費。符合減免政策的,憑有關證明在資格復審時辦理減免手續(xù)。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業(yè)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由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疾靸热葜饕侨粘1憩F、報考資格條件、本公告規(guī)定的不得報名之情形等情況,在公安等部門有不良記錄的視為不合格。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缺額的可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核準聘用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投訴舉報,將及時核查處理。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薪酬待遇參照本縣事業(yè)單位工資標準執(zhí)行,納入園區(qū)績效考核體系,享受相應的考核獎勵,按照規(guī)定享受園區(qū)相關補貼津貼,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免費提供食宿。根據工作需要,錄用考生需服從江蘇灌河半島實業(yè)有限公司統(tǒng)一調配。
八、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紀工委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18761362579。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港產業(yè)片區(qū)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8-8356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