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玉樹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guī)定,經玉樹州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玉樹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5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校)崗位60個(其中:面向全省招聘崗位11個,面向全州招聘崗位49個),中小學校教師崗位196個(其中:面向全國招聘崗位29個、面向全省招聘崗位99個、面向全州招聘崗位68個)。具體招聘崗位見《2016年玉樹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具備適應高海拔艱苦地區(qū)工作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考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1980年4月19日后出生的)。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臨聘教師年齡放寬至45周歲(即1970年4月19日后出生的)。
5、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校)崗位。面向全省招聘的崗位,需具有本省戶籍(落戶截至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yè)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不含特崗教師)和應由本省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的崗位,需具有本州戶籍(落戶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不含特崗教師)和應由本州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6、中小學校教師崗位:面向全省招聘的崗位,需具有本省戶籍(落戶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yè)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本省臨聘教師和應由本省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的崗位,需具有本州戶籍(落戶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本州臨聘教師和應由本州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7、報考中小學校教師崗位小學段的考生,即可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報考相同學科的崗位,也可報考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學科的崗位;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初、高中段的考生,所學專業(yè)與所持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必須與報考崗位的專業(yè)一致或相近。臨聘教師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可跨專業(yè)報考小學段的所有崗位。無教師資格證不得報考,但是2016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8、截至2016年4月19日前,已被各級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用和聘用的人員(含特崗教師)不得報考本次招聘考試中的其他事業(yè)單位。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需提供由用人單位和同級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必須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在此之后開具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時間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玉樹州政府網發(fā)布招聘公告,同時在玉樹市、稱多縣、囊謙縣、雜多縣、治多縣、曲麻萊縣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此次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考生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每位考生只限報1個崗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條件者,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19日9時—4月25日24時
調劑時間為:報考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校)已繳費但報考未形成1:3比例的考生可在4月28日(9:00-18: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若不按時改報,按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處理,并按有關規(guī)定退還報名費。因手機關機而無法聯(lián)系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2、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無須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須攜帶身份證及相關加分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于2016年5月3日至5月5日到玉樹州人事考試中心(玉樹州行政中心西樓1樓)進行現場加分條件審核登記,逾期未到現場加分審核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三)考試內容和時間
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須參加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閱卷的全國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筆試,筆試內容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綜合應用能力分為綜合管理類、自然科學專技類、社會科學專技類、中小學教師類等)兩門,各占筆試成績的50%。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校)崗位的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70%和30%;中小學校教師招聘崗位的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60%和40%。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偝煽儽A2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的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2、報考中小學校教師藏語文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少數民族語言類(藏語文)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報考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校)藏語言文學崗位考生,筆試科目為少數民族語言類(藏語言文學)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3、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校)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進行招聘,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縮減擬招聘崗位數。如某個招聘崗位擬招聘1人,但只有1人或2人報名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4、中小學校教師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將在筆試結束后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達到分數線的考生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5、筆試成績公布后,進入面試人員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筆試準考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由所在院校開具的能準時畢業(yè)證明原件一份,學歷證書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及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提交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6、如考試總成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時,以綜合應用能力(或藏語文、藏語言文學)成績高低確定。
7、對報考崗位要求“懂康巴語”的考生需在面試前進行康巴語測試,對報考崗位要求“懂藏漢雙語”的考生在面試前進行藏語口語測試,測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8、進入面試前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tǒng)一驗證。若其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提前聯(lián)系畢業(yè)院校解決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網上學歷認證。
9、面試方式: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校)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中小學校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講(說)課。
(四)考試時間。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時間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玉樹州政府網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