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省屬事業(yè)單位初級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關于2016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6〕12號)規(guī)定,現將2016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以下簡稱初級崗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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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哂辛己玫牡赖缕沸泻瓦m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邆湔衅笉徫凰璧钠渌Y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6年4月9日為截止日期。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hrss.gov.cn)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選擇考點城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 報名信息的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xù)。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