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2015年秋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guī)定,按照自治區(qū)工作部署,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定于9月10日開始,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的人員,其中包括在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崗位上工作的在編專任教師、2015年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非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yè)生及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類人員應符合以下4個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的條件。
(一)身份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015年12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三)學歷條件
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第七條規(guī)定的學歷條件。
(四)教育教學能力及其它相關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新教師〔2010〕8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及中國漢語水平:達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第九條、第十條要求的相應水平。
3、教育學、心理學要求: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教育專業(yè)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原件和復印件;非師范類畢業(yè)申請人員須參加自治區(qū)自學考試辦公室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統(tǒng)一考試,并且兩科考試成績合格;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門類不一致的申請人,應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接受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三、新的政策要求
根據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總體部署,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從2011年開始在部分省份舉行。為保證考試試點工作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效銜接,經教育部主管部門同意,現就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有效范圍通知如下: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無需再參加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所需的各項考試;對于筆試科目均合格者,不再參加自治區(qū)規(guī)定的非師范類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可以直接參加自治區(qū)及各地、州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四、時間安排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有關文件要求,新疆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9月10日—11月30日,我縣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各階段工作的時間如下:
(一)幼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申請認定
1、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0月20日。
2、申請人報名流程:
(1)登陸全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
(2)核對所填報考信息。
(3)確認無誤后提交報考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及密碼,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5)請申請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用A4紙單面打印一式兩份。交當地教師資格認定部門審核。
(6)申請信息填完并提交成功后,請點“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7)下載打印《思想品德簽定表》(一式兩份,表在“資料下載”內右下方)經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如實填寫(其中第8欄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寫),加蓋公章,F場確認時交布津縣教育局人事辦審核歸檔。
3、報名網站是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
(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9日(工作日)。
2、現場確認地點:布爾津縣教育局(二樓)人事辦。
3、現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帖上與上傳電子版同底的照片)
②《思想品德簽定表》(一式兩份)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MHK或HSK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教育專業(yè)課程成績、教育實習成績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非師范類畢業(yè)申請人員須提供參加自治區(qū)自學考試辦公室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統(tǒng)一考試的教育學和心理學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張(申請表貼2張,證書貼1張,貼體檢表1張,要求與上傳報名系統(tǒng)照片要同底)
⑧2015年招聘的特崗教師需加帶《201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所有原件現場確認審核后,當場退還給本人。
4、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門類不一致的申請人,應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接受測試,測試人員要準備所申請學科不同年級的三份教案(一式五份,交評委)。
測試時間為2015年11月1日,地點在神湖路小學(原縣初級中學)教學樓(若有變動另行通知)。
5、體檢
時間:2015年11月4日統(tǒng)一體檢(若有變動另行通知)
地點:布爾津縣人民醫(yī)院
6、聯(lián)系方式教育局人事辦電話:0906-6510062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申請認定
具體工作安排查看阿勒泰地區(qū)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五、收費標準
報名費10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180元(新發(fā)改收費[2011]1024號)。
六、其他
本通知未作規(guī)定的,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執(zhí)行。
阿勒泰教育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