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教育局關于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和我省教師資格認定統一安排,現將2015年秋季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和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二、教師資格認定管理權限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我市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由市教育局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由戶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區(qū)教育局認定,戶口或工作單位在城區(qū)及四街辦的由鄂城區(qū)教育局負責辦理。
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1、申請人員網報時間:9月21日8:00—10月9日24:00;
2、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間:9月22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
四、申請教師資格人員網上報名對象及注意事項:
我市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申請人自行網上報名,申請對象為:
1.參加了全國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的非師范院校畢業(yè)的申請人,如取得?萍耙陨袭厴I(yè)證書、相應的普通話合格證書,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網報;
2.2014年及以前畢業(yè)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取得相應的普通話合格證書,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網報。同一年內已申請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人不得再次申報不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仔細閱讀有關規(guī)定,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申請人進入系統后,請根據自己申報教師資格證的種類,按照自己戶口所在區(qū)域,選擇認定機構(高中及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由市教育局辦理;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由各區(qū)教育局辦理),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后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表》等材料,到本人工作單位(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進行思想品德鑒定,并簽訂承諾書。網上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申請人也可登錄鄂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Edu.ez.e21.cn,了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最新相關政策信息和工作程序。
五、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戶籍為鄂州市人或者固定、長期工作單位在鄂州市管轄范圍內人員;
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申請小學教師資格人員的學歷為中等師范學校及以上學歷,申請初中教師資格人員的學歷為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學歷為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申請高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學;蛘咂渌髮W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4、非師范類申請人,需取得相應的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并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5、申請人必須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幼兒園教師類別的,普通話等級須二級甲等。
6、須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憑身份證或戶口本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市中心醫(yī)院進行體檢。
已經完成網上報名的申請人應按本通知的時間及時到相關機構進行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必須經現場確認方可生效,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棄權。
六、申請教師資格人員網上報名登錄網址:
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七、申請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1、《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4、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筆試和面試)原件和復印件;
5、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yī)院(鄂州市中心醫(yī)院)體檢,體檢內容按照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規(guī)定進行(市中心醫(yī)院提供體檢單),并提供體檢合格證明;
6、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二級乙等及以上)及其復印件;
7、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工作單位出具思想品德鑒定材料;應屆師范畢業(yè)生由學校出具思想品德鑒定材料;
8、上傳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能超過19KB,照片必須是清晰、完整的近期免冠照片。網報上傳的照片與《教師資格申請表》上貼的照片必須同底,并提供相同的一寸相片一張;
9、下載并提交申請人網報信息,請牢記個人登錄密碼。
10、教師資格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均需攜帶以上各證件原件,以備制作申請人教師資格認定電子檔案,制作費用自理。
以上提交審核的資料必須與申請人網報的信息一致,均由申請人自行以A4紙張正反打印或復印并裝訂成冊,一式2份,自備檔案袋,提交相關認定機構審核。
八、以上解釋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有關政策法規(guī)為準。
鄂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