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富 順 縣 教 育 局
關于2015年富世鎮(zhèn)城區(qū)學校、東湖小學考調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發(fā)展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采取公開考調方式補充富世鎮(zhèn)城區(qū)學校、東湖小學部分缺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二、考調人數(shù)、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富世鎮(zhèn)城區(qū)學校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小學、初中教師
1.考調學科及人數(shù):
學 校 |
語文 |
數(shù)學 |
體育 |
英語 |
合計 |
備注 |
北湖實驗學校(1組)(小學) |
3 |
2 |
|
|
5 |
|
北湖實驗學校(2組)(初中) |
|
1 |
|
1 |
2 |
到共和九年制學校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
華英實驗學校(1組)(小學) |
1 |
2 |
|
|
3 |
|
華英實驗學校(2組)(小學) |
1 |
|
|
|
1 |
到城南小學工作 |
城西小學(小學) |
1 |
1 |
|
|
2 |
|
實驗小學(小學) |
|
1 |
1 |
|
2 |
|
五府山小學(小學) |
1 |
1 |
|
|
2 |
|
總 計 |
7 |
8 |
1 |
1 |
17 |
|
2.報考范圍、對象:
全縣除縣城規(guī)劃區(qū)學校(富順一中、富順二中、城關中學、特校、職校、東湖小學、東湖鎮(zhèn)中、華英實驗學校、城西小學、五府山小學、實驗小學、北湖實驗學校、西湖幼兒園、釜江幼兒園,下同)和富世學區(qū)所轄農村學校任教小學、幼兒園課程以外的公辦在編在冊的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
3.報考條件: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萍捌湟陨蠈W歷,具有所報考層次、學科教師資格證(含以上層次),在現(xiàn)工作單位任教滿3年及以上或在規(guī)劃區(qū)外學校任教滿5年及以上。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近三年(2012——2013、2013——2014、2014——2015學年、下同)至少有二年在小學任教的經歷(以年度考核記載為準);報考初中教師職位的,近三年(2012——2013、2013——2014、201,4——2015學年、下同)至少有二年在初中任教的經歷(以年度考核記載為準)。
被評為市級骨干教師或者近五年(2010.9-2015.7 下同)在報考層次學科的優(yōu)質課(公開課、示范課、說課等)競賽活動中獲得縣三等獎及以上或者具有縣教育局及以上獲獎證書。
(二)富世鎮(zhèn)城區(qū)學校面向富世學區(qū)所轄農村學校公開考調小學教師
1.考調學科及人數(shù):
學 校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合計 |
北湖實驗學校 |
1 |
1 |
|
2 |
華英實驗學校 |
1 |
1 |
|
2 |
城西小學 |
1 |
|
|
1 |
實驗小學 |
1 |
1 |
|
2 |
五府山小學 |
1 |
|
1 |
2 |
城南小學 |
1 |
|
|
1 |
合 計 |
6 |
3 |
1 |
10 |
2.富世學區(qū)農村學校出人指標分配表
類別 人數(shù) 學校 |
各學校出人指標 |
限制不能報考 的緊缺學科 |
共和九年制學校 |
2 |
數(shù)學、英語 |
互助小學 |
2 |
不限 |
文井九年制學校 |
3 |
不限 |
鄧井關小學 |
3 |
不限 |
合計 |
10 |
|
3.考調范圍、對象:
富世學區(qū)所轄農村學校(互助小學、文井九年制學校、共和九年制學校、鄧井關小學)范圍內的公辦在編在冊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
3.報考條件:
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萍耙陨蠈W歷,具有報考層次學科教師資格證(含以上層次),任教5年及以上且在富世學區(qū)教育工作督導組所轄農村學校任教3年及以上(含借用在富世學區(qū)的任教時間)。
(三)東湖小學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小學教師
1.考調學科及人數(shù):
科目 |
語文 |
數(shù)學 |
音樂 |
合計 |
數(shù)量 |
1 |
2 |
1 |
4 |
2.報考范圍、對象:
全縣除縣城規(guī)劃區(qū)學校以外的公辦在編在冊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
3.報考條件:
年齡在42周歲及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萍耙陨蠈W歷,具有所報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在現(xiàn)工作單位任教滿三年及以上或在規(guī)劃區(qū)外學校任教滿五年及以上。且近三年至少有兩年在小學任教的經歷(以年度考核表記載為準)
被評為市級骨干教師或者近五年(2010.9-2015.7 下同)在所報層次學科的優(yōu)質課(公開課、示范課、說課等)競賽活動中獲得縣三等獎及以上。
(四)東湖小學面向東湖學區(qū)所轄農村學校公開考調小學教師
1.考調學科及人數(shù):
科目 |
語文 |
數(shù)學 |
合計 |
數(shù)量 |
1 |
1 |
2 |
2.考調范圍、對象:
學區(qū)所轄農村學校范圍內的公辦在編在冊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
3.報考條件:
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層次學科教師資格證(含以上層次),任教五年及以上,且在東湖學區(qū)所轄農村學校任教滿三年及以上(含借用時間)。
三、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5年 8月3-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40—5:30)。
(二)地點: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
(三)手續(xù):
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及與報考條件相關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同時填寫《報名表》一份,并交考務費50元。
四、考調辦法:
考調采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總分:100分
2.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5年8 月 7 日下午(3::0-5:30)富順縣教育局領取
3.筆試時間:2015年8月8日;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內容:報考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及文化知識
5.筆試成績公布:2015年8月10日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公告欄公布。
6.筆試成績使用: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學科考核人員。
(二)考核
由富世督導組、東湖督導組和考調學校有關人員對進入考核人員進行考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考核不合格:
1.嚴重違反師德師風,造成惡劣影響者;
2.受黨紀、政紀處分且正在處分期內者;
3.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教學成績低劣者;
4、近五年有一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或暫緩確定等次者。
五、選聘
考核合格者按有關程序辦理選聘調動手續(xù)。面向全縣公開考調的富世鎮(zhèn)城區(qū)學校初中教師,各直屬學校、各學區(qū)選聘人數(shù)不超過1人;面向全縣公開考調的富世鎮(zhèn)城區(qū)學校的小學教師,各學區(qū)督導組選聘人數(shù)不超過 2 人、各直屬學校不超過1人;面向全縣公開考調的東湖小學教師,各學區(qū)督導組、直屬學校選聘人數(shù)不超過1人;面向富世學區(qū)督導組所轄農村學校公開考調的小學教師各學校選聘人數(shù)不超過規(guī)定的出人指標。(選聘辦法為:根據(jù)單位名額限定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決定各學科考調選聘教師,滿額為止。如同一單位報考教師占各學科第一名的人數(shù)超過各單位考調名額限制,則采用抽簽的辦法來決定考調選聘人員。如某學科第一名因以上限制不能被取錄而出現(xiàn)缺空,則從該學科第二名依次取錄,其它學科名次依此類推)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的教師根據(jù)招考學校專業(yè)技術崗位空缺情況,按規(guī)定競聘到相應等級崗位,并完善相關聘用合同。
六、組織領導
富世鎮(zhèn)城區(qū)學校、東湖小學教師考調工作,由富順縣人社局、富順縣教育局負責組織領導、在富順縣監(jiān)察局的監(jiān)督下進行。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多報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對違反原則,弄虛作假者,將追究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富順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富順縣人社局: 7205009
富順縣教育局: 7214380
監(jiān)督電話: 富順縣監(jiān)察局: 7204729
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富 順 縣 教 育 局
2015年 7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