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照顧,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加5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確認
加分審查工作由縣招聘辦負責。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網上打印統(tǒng)一格式的《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如實填寫并在報名時進行現(xiàn)場審查。
加分公示時間:2015年6月4日至6月11日。
加分公示地點:在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同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屬于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的考生報名須提供《農村獨生子女證》或《農村二女絕育證》及《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并由戶籍所在地市(縣)計生部門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
(3)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填寫《加分申請表》(附件3),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報名期間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經縣招聘辦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以前統(tǒng)一由縣招聘辦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可將所加分值加在筆試成績中。
五、考試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荚嚲恢付▍⒖加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忌仨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1、筆試科目及分值:《公共基礎知識》,總分值150分。
2、筆試時間:2015年6月13日。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在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和普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h招聘辦根據各招聘職位計劃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以筆試成績公示名單為準,不予以依次遞補,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并列考生均參加面試。
1、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在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和普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
(四)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偝煽=(《公共基礎知識》成績÷1.5+所加分值)×40% + 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體檢
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衛(wèi)生廳《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黔人發(fā)[2005]4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在招聘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的職位不再遞補體檢。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招聘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人員、工勤人員 (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除外);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6、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2015屆高校畢業(yè)生憑學校就業(yè)推薦表參加招聘入圍,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證書的;
9、在考察工作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供考核依據(個人學籍檔案)或報名時填報提供不實信息或虛假證明材料的;
10、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1、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1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13、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況;
14、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凡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未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不予調整聘用崗位;
(五)經招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荚噲竺ぷ魅藛T要嚴格按照《招聘方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無論進入到招聘的哪項程序,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7235855(縣人才交流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859—7232170(縣監(jiān)察局)
附件:1.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
2.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
3.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
普安縣招聘辦公室
2015年5月7日
附件1: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rar
附件2: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rar
附件3: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