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建縣教師進修學校2014年引進教師公告
新建縣教師進修學校,創(chuàng)辦于1978年3月,前身為南昌師范新建分校,1984年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更為現名。2013年4月22日,被教育部授予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成為南昌市第一個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學校集干部教師教育、成人學歷教育、全日制師范教育等功能于一體,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中共新建縣委新建縣人民政府關于新建縣引進國內優(yōu)秀人才的實施方案意見》(新發(fā)[2004]12號)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我校引進2014屆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學科類別
擬引進藝術類<舞蹈、音樂、琴法>若干名教師。
二、引進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增加引進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堅持擇優(yōu)錄用原則,做到寧缺毋濫,確保引進教師質量。
(三)遵循教育規(guī)律,堅持引進人員來自“五湖四海”的原則。
三、引進教師的范圍和條件
(一)本次面向北京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師大、華南師大引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碩連讀的應屆畢業(yè)研究生,報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但應符合以下要求: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
2、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具有愛心及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質,能自覺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4、引進的新老師必須在新建縣教師進修學校工作五年以上并擔任班主任工作;
5、應聘者必須帶好就業(yè)協(xié)議書。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尚未做出結論的;
5、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
6、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備注:(1)、上述1-4點須提供院(系)黨組織出具的紙質證明。
(2)、資格審查:縣引進領導小組和學校工作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考核,指導報名人員填寫《引進教師基本情況表》同時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
(3)、聯系方式:
教務處:0791--87687658
鄧校長:13907082032
閔副校長:13870908105
有意者將個人簡歷發(fā)送至:2240486808@qq.com
(4)、簡歷發(fā)送者,請等待電話通知你參加面試、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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