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師范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師范大學下屬杭州幼兒師范學院附屬幼兒園(浙師大杭州幼兒師范學院幼教集團)是直屬杭州幼兒師范學院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現擁有第一附屬幼兒園、第二附屬幼兒園、國際部、彩虹城分園、下沙星河分園、濱江濱文苑幼兒園等多所園所,同時受委托管理浙師大幼兒園。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崗位)3名。
招聘條件為:浙江省戶籍;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yè);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合格;幼教一級及以上職稱,3年以上教齡;35周歲及以下(1975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放寬到40周歲。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信息發(fā)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
2、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zjnu.edu.cn
其中,浙江師范大學網站為發(fā)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1日(雙休和節(jié)假日除外)。報名地點:杭州市保俶北路66號,郵編:310012。應聘人員填寫《浙江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見附件)到指定地點報名。
報名時應攜帶的材料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計算機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以及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將于報名結束后在指定網站公布資格審查結果,供報名人員查詢。
最低開考比例為1:6,如合格報名人數不足該比例要求,則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
3、準考證。對于資格審查合格者,招聘單位確定筆試時間和地點后,將通過掛號郵件寄送準考證,同時在指定網站發(fā)布通知。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按照筆試、面試分別占40%和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滿分100分)。若所有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均低于60分,則本次招聘終止。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及教材教法(教育基礎理論、幼兒教育專業(yè)知識等)。筆試時間和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項目包括試教、專業(yè)技能(含美術、聲樂、鍵盤、舞蹈、普通話等五項)測試和現場答辯(著重考查儀態(tài)儀容、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待筆試成績公布后通知。
全部考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體檢、考核環(huán)節(jié)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遞補人員。
(五)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見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執(zhí)行。
3、對教齡的認定,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聘用)合同或相關證明資料為準,一般由招聘單位在對擬聘用人員考核時進行核實;必要時,招聘單位可要求應聘人員在應聘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報名截止之日。
4、人員聘用后可能安排在浙師大杭州幼兒師范學院附屬幼兒園所屬分園(杭州)工作,也可能安排在浙師大幼兒園(金華)工作。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66號,郵編:310012
聯系人:龔重永、王玲
聯系電話:0571-88055139、81952103)。,“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浙江師范大學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