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寧南縣委辦公室、寧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寧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一般工作人員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寧委辦〔2009〕75號)精神,經縣教育局研究,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城區(qū)中小學校面向區(qū)鄉(xiāng)中小學?颊{教師,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
組長:趙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姚永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古代禮(縣教育局局長)
成員:李應帆(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李莉(縣紀委執(zhí)法室主任)
陳學友(縣人才中心主任)
工作人員:顧正文(縣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鄧明康(縣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董治友(縣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全縣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需要,做好本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
(二)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與教師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調對象和條件
(一)對象:寧南縣區(qū)鄉(xiāng)中學、鄉(xiāng)鎮(zhèn)小學工作的在職在編在崗部分學科教師(城區(qū)學校教師不得報考);
(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報考職業(yè)技術學校、初級中學教師人員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相符或近10年內有從事報考崗位3年及以上經歷,現(xiàn)在從事初中教育教學工作;報考小學教師人員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現(xiàn)在從事小學教育教學工作;
3、具備相應的教育教學成果(見:本方案第五條第(五)款第1、2點);
4、本縣工作滿5周年(2008年8月31日前參加工作);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四、考調學校、崗位及人數
(一)職業(yè)技術學校:考調語文教師1人;縣初級中學:考調語文教師1人;
(二)小學
1、朝陽小學:考調教師4人。其中語文2人,數學2人;
2、披砂鎮(zhèn)小學:考調語文教師2人;
3、景星鄉(xiāng)小學:考調教師3人,其中語文1人,數學2人;
五、考調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2013年8月8日在縣教育局網、寧南縣公眾信息網上發(fā)布考調信息;
(二)報名時間:8月9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報考初中教師在鄧明康老師處報名,報考小學教師在顧正文處報名,報考幼兒園教師在董治友老師處報名);
(三)報名時須持有:
1、本人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和學歷證復印件;
2、教育教學成果證明(按本方案的第五條第(五)款第1、2點要求辦理);
3、若近5年受縣教育局或縣委縣政府表彰的五優(yōu)教師,還要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報考要求:
1、每一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指報考人員只能選取本方案中考調崗位、縣機關幼兒園考調崗位或其他事業(yè)單位考調崗位中的一個崗位報考),不得兼報;
2、報考收費:收取筆試費50元每科、面試費80元;
3、筆試開考要求:考調計劃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應達1:3方能開考,若出現(xiàn)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減少考試進入面試計劃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后方能開考;
4、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所需材料;
(五)確定面試人員。
1、符合下列條件,參加筆試后進入面試
(1)2011學年、2012學年、2013學年所教學科成績,在同級同科以平均分排名,在當年考核類區(qū)前60%及以上者(同年度任教學科在兩科及以上者,以最優(yōu)秀學科成績?yōu)闇;未任考核科目的教職工,當年本人具有承擔工作的縣級以上,由教育部門組織的教育成果獎)或當年學科成績的提高幅度在類區(qū)3名及以上者,自愿申請考調者。校長參加考調,須任職滿3年及以上,近3年的年度考核有1個優(yōu)秀結論,并經教育局同意者;
學校出具報考人員2011學年、2012學年、2013學年所教學科,在同級同科以平均分排名證明(本條的真實性由學校校長負責,加蓋學校公章)。本證明屬該類考調人員的教育教學成果材料,報名時提交;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請帶上身份證)
時間:8月14日(上午9:00—11:30);
地點:寧南縣初級中學
(3)筆試內容
考試內容涉及報考崗位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理論知識,采用150分制;
(4)加分:
①、工齡加分,按每工作滿1周年加0.5分的方式進行加分,最高只能加10分;
②、教學成績加分,以2013年度教學班學科平均成績?yōu)橹笜诉M行排名加分,類區(qū)第一名加1.5分,類區(qū)第二名加1分,類區(qū)第三名加0.5分或以教學班學科平均成績提高幅度排名加分,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若出現(xiàn)平均成績排名可加分,提高幅度排名也可加分時,不能重復加分;
(5)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工齡加分+教學成績加分
(6)確定“以筆試進入面試”人員
按筆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學科考調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開考比例不足,相應減少進入面試人員數。再次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若因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面試資格人員,可在參加同類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高低進行遞補,最后一名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進入面試
(1)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考核中,年度考核結論均為“優(yōu)秀”者,可直接進入面試。自愿報考者,提出報考申請,學校簽字后,到人事股審核,作為考調人員的教育教學成果材料,報名時提交;
(2)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考核中,有4個年度考核結論為“優(yōu)秀”者,直接進入面試。自愿報考者,提出報考申請,學校簽字后,到人事股審核,作為考調人員的教育教學成果材料,報名時提交。
(六)確定擬調人員
1、按本方案第五條第(五)款第1、2點的要求,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待定(電話通知)
面試地點:縣機關幼兒園
3、依據《教師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教育教學相關的知識、技能和專業(yè)素養(yǎng)為面試內容。面試采用100分制;
4、加分:職稱加分,初級職稱不加分,中級職稱每級遞加0.5分,高級職稱在1.5分的基礎上每級遞加0.5分;
5、面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職稱加分
6、確定擬調人員名單
(1)依據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擬調的崗位數,確定擬調人員。若出現(xiàn)并列,按近5年受縣教育局或縣委縣政府表彰的五優(yōu)教師次數的多少,工齡長短,2013年所教學科成績平均分高低順序確定;
(2)資格審查:縣教育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擬調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六、體檢
1、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擬調人員,按相關要求進行體檢;
2、經體檢合格的擬調人員,在縣教育局、寧南縣公眾信息網上公示;
3、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由教育局根據考調崗位分配到崗位工作;
七、工資待遇:按照相關政策執(zhí)行;
八、紀律和監(jiān)督
考調工作中必須嚴肅工作紀律,縣紀委對考調教師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咨詢電話:4575499(縣教育局人事股)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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